第一百四十二章户部
作者:旧轩      更新:2024-07-22 15:09      字数:2080
  吃了2条鸡腿,喝了几口烈酒,等我再伸手去摸的酒菜的时候,才发觉桌子上面只剩下盘盘碗碗和骨头残羹,他们4个人翘着二郎腿正笑眯眯的拿着半根筷子当牙签剔牙呢。
  靠!我感觉我的速度已经够快了,比狼吞虎咽还强烈百倍不止,没想到他们几个比我还厉害。
  韦一笑嘿嘿一笑道:“徒弟,不要拿这还是不是人的眼神看我,我们就是这样,贫穷阶级,你难道没听说过穷人的孩子吃饭快吗?”
  我摇头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听说过,不过穷人的孩子吃饭快没听说过。”
  韦一笑嘿嘿一笑道:“笨蛋,早当家,你说当家是为了什么,还不就是吃饭睡觉吗?早不就是快吗?穷人的孩子吃饭快和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还不是一个嘛,真的是个笨蛋,我怎么就收了这么个笨蛋徒弟?”
  我惊异的看着韦一笑,话还可以这么说,话还可以这么解释?
  我马上换成一副必恭必敬的样子嘲讽道:“听君一席语,胜读十年书呀。”
  说不得在韦一笑的衣服上摸了一把道:“不要再说废话了,难道刚才听废话还没听够吗?不过,平一指,咱们日月神教就是再穷,不会连块擦手的手巾都没有吧?没有手巾难道连个洗手的盆子也没有?你也太艰苦朴素了,瞧我满手的油——哎,韦一笑,你这是做什么,怎么在我的衣服上擦手呢?你看看你的手上,满满的都是油水呀!”
  韦一笑笑者把自己的满是油水的手在说不得的衣服上猛擦几下收回道:“不要说我,刚才你也摸了我一把,不要以为我不知道。”
  说不得道:“我只擦了一把,你在我身上擦了好多把了,把你多擦的再擦回来!”说完就把手伸了过去,韦一笑连忙躲避到一边。
  平一指道:“好了,不要在再打闹了!他们可以把日月神教的事情给闲置不管,但是我们却不能不管,我们约定的是明天晚上比试,不过据黄药师说他的弟子已经到明城了,他们如果今天晚上进皇宫的话,我们可是输了一半了。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可以不进皇宫,不过也要防止他们进皇宫呀。”说完站起身来道“大家都已经酒足饭饱了,旧轩去休息,准备明天的比试,我们几个就受点罪,去皇宫哪儿等着黄药师吧。当然”他嘿嘿一笑道:“如果黄药师没来的话,我们可以进去先探探情况,能拿到玉坠最好了。”
  npc,果然没有不阴险的时候,我对平一指伸了伸中指,在旁边的椅子上摸了两把油水就走了出去,走到门口,平一指在后面嘱咐我道:“旧轩,不要忘记明天晚上的比试,太黑就要到!”
  我没有回头的点点头,什么也没有说的走了出去。
  出了药店,刚想叫辆马车回山,突然来了个信息,我打开一看,竟然是追随强者。
  丫的,我刚吃了饭,心情略微好转,你就来打搅我?我已经答应你把帮派建立起来了,你还这么紧追不舍的干吗?我没有说什么,伸手就想把信息给关了。
  对面的追随强者见我要管信息,连忙阻止我道:“旧轩,不要关了!你听我说,我刚摆脱了张冲,今天晚上我要去户部申请帮派驻地,你和我一起去好不好?我身边真的没有人了,他们都在帮我缠着张冲呢。”
  去户部申请帮派驻地?你速度真够快的,不过张冲是那么好摆脱的吗?
  我看着有点无助的追随强者,又想了想自己的处境,最后想到了张冲的那张欠打的连,我问道:“你现在在哪儿?”
  还是决定帮她一次,虽然因为帮派驻地令我们闹的不好,但是我已经答应过她,帮她把帮派建立的来。最主要的是她现在一个人,对她不太放心。
  追随强者道:“我现在就在户部对面的房子里面,你来就可以,你到了我就会出现在你的身边的。”
  我看了看天空,虽然明城没有黑夜和白天的区别,不过,夜晚,天空还是有星星的,现在天空中已经是群星闪烁了。
  我道:“现在已经晚上了,户部的还办公吗?”
  追速强者道:“有人的,他们为了方便玩家,24小时办公的。”
  哦?这么大的一个部门24小时办公?嘿嘿,还不是为了我们玩家的钱嘛,不过——现实里面的那些穿着国家衣服的人,也是拿着我们的血汗钱,可是他们做的——我摇摇头,游戏上的事情怎么想到现实里去了。
  我道:“好的,你在那里千万不要出来,我估计张冲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追随强者点头答应了一声道:“你自己也小心一点,那我就关信息了。”说完就关了信息。
  我把自己的信息也关了,接着叫了辆马车。上了马车,车夫问我去哪儿,我怕被张冲的人跟踪,根据电视上看到的经验说了句随便转。
  换了几次马车,待回了无数次头确定没有马车跟来的时候才让车夫到了户部。
  户部,朝廷的6大部门之一,现实里面管理的事情我还真的不知道,不过在游戏里面它是管理结婚登记和买卖住房的,还能申请帮派驻地。
  修建的没有想像中的豪华,应该说建筑十分落后了,房屋至少有几十年的历史了,我见墙边上的砖都风干的掉粉末了。
  车夫接过我的钱刚离开,一只人手就拍在了我的肩膀上,吓的我是一个哆嗦,第一感觉是:张冲的人跟来了?我没有回头,一矮身,转身就是一脚踹了出去,就听见背后一声哎呀。
  我起身在背包里面霸权血滴子拿出来,警戒的看着被我踹倒在地的。来人个头比我略微高了点,现在是休闲状态,穿了身粗布衣衫,身材很臃肿。我注意到他的脸,我脸上长痤疮,个头比黄豆下不了多少,已经感觉很丑陋了,没想到他的脸比我的还丑陋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