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作者:转发锦鲤      更新:2024-06-02 15:29      字数:2041
  【11月29日中午12时11分】
  【地方法院被告第2休息室】
  休息室里难得的沉默,刚刚那场审理就已经花费了两个小时,比想象中的还要更费时间。短短十分钟的休息,接下来将要面临更艰难的局面。
  法庭上的审理并不是秘密,相信这个时候有关黑衣组织的传闻已经悄悄传开了。而拥有情报成员的黑衣组织,会更快地反应过来并采取相对应的政策。
  不过其他成员暂且不提,目前他们的方针是针对于琴酒的逮捕。
  最终还是御剑怜司先开得口:“逮捕行动现在怎么样了?”
  “根据hiro那边传来的消息,好像找到了一点琴酒的踪迹。他应该会找个地方躲起来而不是逃离,不过保险起见,赤井找人监管了目前全部的国际航班。”安室透有些闷闷地开口,“就是不知道他会躲在哪里,我们只参与过他的一、两次行动,其实对于他的作风也只限于情报上的了解。”
  琴酒在组织里的作风一向低调而高效,往往等他们接到消息的时候,任务已经全部解决了,而可能存在的目击人根本不存在。琴酒的行动组也像是一道密不透风的墙一般,每个人都经过了他的严格审核、嘴巴十分地牢,不存在会泄露组织秘密的成员。
  就连作为苦杏酒参与过部分行动的御剑怜司,都没有办法确切说出琴酒的个人习惯会往哪里躲。毕竟以前也从未遇到过需要躲藏的情况,大部分都是收到情报,拿着狙.击去蹲点,然后突突突。
  “不过我猜他会喜欢偏高处的地方。”御剑怜司推测道。
  “为什么会这么说?”
  “因为只有笨蛋和烟雾会喜欢高处,当然不是指琴酒笨蛋,而是烟雾。他不是很喜欢抽烟吗?又是狙.击.手,有时还会做直升飞机出行,像是会喜欢高处的地方。”御剑怜司说完,十分认同自己地点了点头。
  这句俗语原本的意思就是蠢笨的人和烟蒂燃起的烟雾都喜欢追求更高的目标,尽管这样做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危险。但是危险与刺激,这才是黑衣组织的日常。
  比起像个阴沟老鼠一样躲在角落里,琴酒更像是会站在高楼的顶端望着底下的人挑衅的那种吧。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安室透重新扬起一个笑容,“这点请放心,只要他没有逃出这个国家,就绝对不可能永远地躲起来。”
  【11月29日中午12时22分】
  【地方法院第2法庭】
  【啊啊啊啊啊啊从未觉得休庭的期间如此漫长】
  【原本听到琴酒被判有罪的时候没什么想法,但是现在看到主播想要罪加一等的时候突然兴奋了起来jpg】
  【爱他就要致他于死地,我宣布我kdl】
  审判长:“由于这次案件的严重性,再加上开庭申请已经通过,本院破例允许直接审理有关黑衣组织涉及‘非法人体实验’一案。那么,御剑检察官,请你进行案件陈述。”
  御剑怜司几乎是立即点头,道:“黑衣组织涉及非法人体实验长达十年之久,其有多出实验室资金投资和药物仪器购买记录。请看这份报告,某一实验地点已经被警方挖掘并调查,这足以证明这个说法并非空穴来风。”
  报告上正是御剑自己被当做嫌疑人的那次,也就是组织委派他和安室先生前去帮助宫野小姐撤离。
  虽然最后并没有找到黑衣组织进行违法实验的相关证据,但是足以证明它至少有在私底下偷偷进行实验。光是这一点就已经足够让警方记录下来并关注了。
  他继续道:“在这其中,被告琴酒就是非法人体实验的监管人。他明知人体实验室是一项违法行为,却知法犯法,成为了非法实验的加害者,犯下重罪。”
  审判长点头:“我了解了,那么接下来进入审议。御剑检察官,请传唤相关证人。”
  “那么有请宫野小姐出庭,宫野小姐,请你简单介绍一下自己。”
  宫野志保站在证人席上,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脏在胸腔里“扑通扑通”地跳,声音吵得她无法关注周围环境。她本来是不准备露面的,其他人也一致通过了将她保护到底,但她还是来了。
  她不由地望向了陪审团的位置,她的姐姐宫野明美朝她小幅度地挥了挥手。
  是姐姐建议她过来的。
  在她最终点头答应了协助警方的那一刻,她便陷入了莫大的恐慌。她不知道其他人哪来的那么多自信,黑衣组织是那么恐怖,就像一张密不可分的大网一样将她包裹住,让她和姐姐无处可逃。一开始和御剑的交易,只不过是想给姐姐留个后手准备,她根本没有做过自己可以离开的美梦。
  她的不自然被姐姐发现了,然后她没忍住,把这件事告诉了明美姐。姐姐让她不要放弃,一旦决定了,就抗争到底。
  是啊,她也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宫野志保有些自嘲地想到,与其答应黑衣组织做那种人体实验,她宁愿去死。即使对黑衣组织的逮捕行动失败了,她和原先要面临的选择也没什么区别,她早就做好赴死的准备了。
  这么想着,似乎也没有那么紧张了。
  宫野志保听见自己清晰的声音在法庭中响起:“我叫宫野志保,是黑衣组织的科研成员。组织一直在做针对于刺激细胞死亡与再生的相关实验,最近,甚至提出了要找实验人体来进行药物检测。我不愿意这么做,这就是我站在这里的原因。如果你们需要,我甚至可以背出相关实验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