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鱼跃农门_分卷阅读_84
作者:
一树樱桃 更新:2020-06-15 08:39 字数:2069
不管冯氏怎么放低了姿态,唐娘子只这一句回应。
冯氏也恼了,拍桌子骂道:“你这贱婢怎么这么听不进人话?难道你宁愿当个寡妇让小鱼将来被人戳脊梁骨,也不乐意看着孩子有份体面,父慈母爱地过一世?难不成你还乐意在外头抛头露面迎来送往地做那一份勾当来养家糊口?”
冯氏说话也太难听了。唐娘子和小鱼开了饭馆被她用这几个词一说,仿佛成了见不得人的淫窝。陈氏被她这句话说得浑身乱颤,双颊赤红,眼泪都流下来了。
“您说这话是什么意思?这些年我带着小鱼靠着自己的双手生活,清清白白,干干净净,怎么就成了你们口中那样不洁的勾当了?你这是又要逼着我们去死不成?”
汪氏连忙低声劝慰:“娘说的不是那意思,你们开着饭铺子,那词只是说来用饭的……”
冯氏一拍桌子:“什么用饭的客人,她年轻貌美还能直守着这冷锅冷被的这些年?你瞧她,除了一张妖媚脸,细手小足,哪里有一分是能当家干事的样子?反正无人瞧见过,若不是靠着这一身白肉,你当她真能养活一个痴蠢的女儿到今天?”
陈氏“哇”的一声哭出来,心里此刻是万念俱灰。唐明诚娶了别的女人,唐家不认她这个媳妇她都能认,可是这些年自己的坚持和苦守居然被人抹污成这样,那比要了她的命还让人心伤难受。
小鱼腾地站起身,双手用力一掀,可惜这是张实心实质的黄杨木大桌,她的力气掀不动桌子,于是她改掀为扫,直接将满桌子杯盘碗盏全都扫了出去,落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你不就是想说我娘是女表子?天地良心,你们也不怕落道雷把你们劈死。”唐小鱼冷笑一声指着冯氏的鼻子尖骂道:“你这黑心肠的老太婆,把你儿子卖了八千两,可不跟市集上卖肉的屠户差不多?”说了也不理气得浑身直颤的冯氏,手一转又戳上了唐明诚的鼻尖,“还有你,你还是个男人吗?想要富贵为什么不能自己去赚,非要卖身到别家去?便是卖身,你乐意我们也没意见 ,你嫌我痴呆又想换个老婆便大大方方对我娘说了实话,好聚好散,和离也好,休妻也罢,非要玩什么路遇土匪失踪的把戏。一边想当婊|子一边又要立牌坊,这世上哪里这么好的事?瞧你也长得人模狗样的,不过就是一个鹌鹑,老婆被人泼污水也不敢吭一声,这种货色的男人娘你还要他做什么?炸了来吃吗?”
唐明诚惊骇地张着嘴,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就是他的女儿?这样恶毒地咒她祖宗,骂她父亲,这便是知书达礼的陈氏教出来的女儿?
“去!”冯氏抖着手指着小鱼对汪氏说,“她这是犯疯病了,满口喷粪,你去拿马刷子给她好好刷刷嘴!”
唐小鱼冷眼斜睨着汪氏冷笑了几声:“三婶子,你要不要亲手来刷我的嘴?”
汪氏被她凶悍的目光盯着,竟有芒刺在背的感觉,一时居然不知道是该走还是该留。
“去啊,难不成你也想气死我?”冯氏大吼了一声,汪氏立刻从凳上弹起便要跑,被小鱼一把拽住。
“别走,把事情都说清楚了再走。”唐小鱼转头看着万氏说,“你不想我跟我娘留下来的对不对?”
万氏被小鱼刚刚说的话也震了半晌,觉得这丫头看着清丽可人,说话可真是泼辣,骂的人虽然是她丈夫,她却感到了那么一点淡淡的爽意。唐明诚虽然熊,但到底是她儿女的亲爹,她心里再生气也有限。但对冯氏,她真是恨得牙痒,事情到了这步,她要还看不出万家是被这老太婆给设计了,那她就不配姓万。
“你们留下,我就走。”万氏也不含糊,端坐在椅子上扬眉看着小鱼,“不过我觉得唐家是舍不得那八千两的银子的。”
唐小鱼点头,看着万氏的眼睛里终于带上了笑意:“我也这么觉得。所以我跟我娘走,你看你是不是意思意思补我们点精神损失费?”
“这是应该的。”万氏连顿都没打一下,直接从怀里摸了个荷包出来扔给她,“这里有三百银银票和几两碎银,你看够不够?”
小鱼手疾眼快,直接把荷包划拉到怀里:“够了!”也就是意思意思,唐小鱼想,我还能差这几百两银子?
“不行!”冯氏盯着小鱼揣了荷包的怀里,眼睛都气红了,当下出声道,“陈氏要走便走,你留下。”
“我?”唐小鱼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失笑道,“您确定?”
“你是唐家的骨肉,怎么可以流落到外头!”
“呵呵,当年把我们赶走的时候可没想过我是唐家骨肉呢,怎么这会就想起来了?”唐小鱼双手撑在桌面上,戏谑地说,“把我留下来不怕把您给气死啊。我以前可是个傻子,不知道孝字要怎么写。要是发起疯病来,可做不得准的。”
冯氏只想把唐小鱼留下来吃肉喝汤,只要人在,锁起来就是,哪里管得着是疯是傻,一个没及笄的小丫头,留口气就行了,还能有机会让她再气着自己?
陈氏突然站起身来,看看唐明诚,又看看冯氏,声音平淡而清晰:“诸有妻更娶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注1)”
作者有话要说:(注1):这里借用了一下唐律,《唐律疏议·户婚》中有云:“诸有妻更娶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 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又:“诸和娶人妻及嫁之者,各徒二年。”
这两天都不敢看评论了嘤嘤嘤嘤。
今天依旧有两更,鞠躬!
第43章 一别
第43章一别
”诸有妻更娶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