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国风俗及世仇由来
作者:请药师赐福于我胞      更新:2024-10-07 16:09      字数:2867
  他说的仿佛普通人行男女之事就是犯了戒条一样,然而温雅再仔细问下去,却发现瘴热山民的风俗当真如此。
  原来正是由于瘴热山民是男子孕育同时也由男子掌权,他们的文化极其重视男子的贞洁。为了让青壮年男子能够长期规律地从事社会生产活动,热教的教义中严格限制男子与女子行交合之事,目的便是杜绝意外受孕影响一国整体的组织度。
  信仰热教的瘴热山民各国都有专门安排婚交时间的国规,良民男子若是在超出国规之外的时候与女子交往即视为违规,将因此被剥夺良籍而被贬为奴隶。此种教法是近百年里才出现的,却正是由于如此严苛的规则,才成功地摒除了受孕和生育对热教男子从事社会生产的影响,从而使瘴热山民从原本分崩离析的数百个小国联合成整体,对北方的孟国造成极大的威胁。
  限制良民男子的“世俗情爱”,必然会导致出生人口的下降。然而相比于放开良民生育将必然导致组织度丧失而重归分裂,热教采用的是更野蛮的方式——蓄养奴隶。被剥夺良籍的山地男子和在战争中被俘的外族男子构成了热教体系下的奴隶群体,他们没有良民的权利,同时也不受教法约束,便或被强迫或被引诱地经常受孕。而良民就会从奴隶产下的婴儿中择优收养,来弥补自身生育的缺口。
  甚至在良民之上,包括大祭司和圣子在内的热教宗教贵族——被称为“尚民”——就更是如此。尚民即是瘴热山民的统治阶级,完全杜绝男女交合之事,因而能够免除一切因受孕带来的风险。其权力的延续则是依赖于收养良民的后代,同时也靠这种收养关系维系着热教教宗与各国主脉的亲近。
  当然,由于瘴热山民自古以来便是男子掌权的种族,以上也均是针对男子的规则。
  热教传统里从来不会去主动俘虏外族的女子。不过由于近百年来瘴热山地女婴出生得越发稀少,各国为了防止近亲婚配,也会在对外战争中抢夺一些外族女子,强迫她们皈依热教后视其为良民。由于贞洁约束与女子无关,热教女子无论是山地出身还是后来皈依的,都被鼓励去令奴隶受孕。并且因为按教义女子不能继承实业而只能接受家国供养,许多女子赚外快的方式都是去给别人家的奴隶“配种”。
  温雅听完之后只觉得他们颇为野蛮,然而与奥萨城那两个父系氏族的风俗相比,竟然还是瘴热山民的听上去更文明些。
  至于通过教义的洗脑限制尚民和良民的生育是否算灭绝人性——在先前替雨沐上了快两个月的朝之后,温雅已经完全理解了,允许掌权者怀孕生产导致离岗才是最要命的。她自己的宝贝表弟她是愿意宠着,然而其他岗位上万不能用有可能在任期内怀孕的人。
  不过热教这严苛的贞洁约束,与其说是其创立者高瞻远瞩预见到了瘴热山民的合众为一,倒不如说是只有形成了如此教义的群体才能维持社会的高组织度从而实现联盟。
  但即使温雅对瘴热山民从分崩离析到统一的过程颇有些欣赏,也不能接受他们北上攻打孟国的行为:“特兰诺,你们热教跟周人并无渊源,又为何要找孟国的麻烦?”
  谁知她这问出来,小圣子就委屈得红了眼眶,连语气都变了:“瘴热山民是与周朝并无仇怨,但孟国却是热教的世仇——二百七十年前,孟国侵占热地屠杀数百万人,仅有小奴的先祖一支向更南的山地逃亡,幸而被山地人接纳,建立了热教。二百余年来,被孟国人驱逐而来的无辜者不计其数,热教之所以在山地壮大,便是凝聚受苦受难者的愿力,只为向侵占故乡、杀害族人的罪恶之国复仇。”
  这番话让温雅愣了数秒,仔细一想,她还是第一次从瘴热山民的角度看待孟国。
  从前站在周人的视角,孟国是周人先祖被北方蛮族灭国而逃往南方的一支,与留在北方实现复国的周朝同宗同源。然而温雅的确很少去想,南下建国的那一支周人,当年也是侵占了原本有主的土地,甚至也必然是驱逐屠戮了当地反抗的原住民,才夺取了现在如此广袤的良田。
  尽管孟国人在史书中抹去了这些记载,但他们侵占外族领土的事实也不是无迹可寻。例如那孟国皇子姜执星的封地——热山,这个“热”便是来源于热教先祖对自己的称谓。而热山已经是孟国最北的土地了,如此看来,当年周人先祖的分支侵占了多少外族的领地,其实不难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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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文明起源相关设定,可以略过)
  当前出场国家及地区涉及的叁个独立起源文明,分支按时间顺序:
  周:总体趋势【母系→父权→女性孕育减少→母权】
  主支:周帝国,律法上是女性继承权受限的宗法制,实际表现为优先女性继承的宗法制。
  分支1:那尔尼,(基因库被香人污染,女性出生减少迫使转变)男性继承的氏族制。
  分支2:孟,律法上是优先男性继承的宗法制,实际表现为优先女性继承的宗法制。
  香:总体趋势【父系→母权→遗传缺陷导致女性出生减少→父系】
  主支:香帝国,严格女性继承的宗法制,已灭亡。
  分支1:山地(即瘴热山地的原住民),男性继承的氏族制。
  分支2:丝雷吉,(历史上被阿苏朵征服,有皈依者效应)严格男性继承的宗法制。
  分支3:夕,男性继承的氏族制与女性继承的宗法制混合。
  分支4:香&纳米里,严格女性继承的宗法制。
  阿苏朵:总体趋势【母系→父权→无差别】
  主支:教宗,律法上是严格男性继承的宗法制,实际表现为女性继承权受限的宗法制。
  分支1:科其,女性继承权受限的宗法制。
  可能出现的问题:
  1.氏族制和宗法制的区别?
  从分配角度简单理解,氏族制靠直接的亲缘关系分配利益,宗法制靠以亲缘关系为名义的等级制分配利益。
  2.怎么才能“律法上优先男性继承,实际表现为优先女性继承”?
  原本律法规定男性继承且社会普遍男性继承,之后随社会发展群众普遍实行女性继承,然而律法修改滞后性严重,导致律法规定的和社会实行的相反。同理,周朝女性继承权受限的律法也滞后了,才造成了军队和研究机构权力大于朝廷官僚体系的奇观。
  3.氏族制和宗法制混合是什么情况?
  设定女性出生率减少的遗传缺陷,原本是女性继承宗法制,然而有部分母权宗族因为生不出继承人而无法维持女性继承,因此转变为父系氏族。本质上是一个动态过程,如果能稳定生出女性后代,则父系氏族会向母权宗族转变。
  4.为什么有的地方往女性继承转变,有的地方往男性继承转变?
  导致继承法转变的动力有两个:强动力是女性怀孕能力衰退,弱动力是女性自然出生率降低。前者导致宗法制偏向女性继承(女性继承人没有生育负担因而有优势),后者导致宗法制退化到氏族制(女性比例低到无法形成稳定婚姻制度)。
  另:从生物学角度,两性都能怀孕的物种中,其中一个性别变得不孕对于物种整体可能是劣势,但对于该性别个体而言是绝对优势;参考海扁虫繁殖方式,击剑输方怀孕,不孕个体等价于永远不会输,属于是逆天特性。并且等级制会放大不孕性别的优势,即使继承权无性别偏向,不孕性别也总能找到等级更低的异性代为怀孕,从而相比于同等级自己怀孕的异性获得显着的社会竞争优势;找不到配偶的不孕性别在等级制社会通常是几乎没有政治权利的底层,对于整个体系的影响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