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184节
作者:
雪映红梅 更新:2023-12-04 15:56 字数:5325
在下楼的时候,方轶眼神在万可法身上转来转去,心里琢磨着:这胖老头把酒藏哪了?看他两手空空,兜里瘪瘪的,嘴里也没有酒气,老家伙不会是有仙侠小说里的‘储物袋’之类的宝物吧!
第410章 万事不求皆顺心,但请不要违背良心
“看什么看,赶紧开车去。”万可法故作狠厉的瞪了他一眼。
“我车没在这儿。”方轶苦着脸道。
“车呢,你不是有个膏药旗国的车吗?”万可法一脸疑惑的问道。
“咱这里的停车费太贵,我把车停在辉煌的地下停车场了。反正也不远,就几步路的事。”方轶尬笑道。
万可法一听,抿着嘴晃着头,酝酿了半天,手指方轶道:“方律师,你可真会过,一个月八百元的停车费你都省啊,你可真够抠的。”
“没办法,小本生意省点是点,八百元够我一个月的中午饭钱了,剩下的还能再买几条红梅,再说了,我也不总开车……”方轶嘿嘿一笑道。
“少废话,赶紧打车去。”万可法见方轶如此冷哼一声道。他可不想走二十多分钟去辉煌泡澡。
辉煌vip浴室的浴池内,不知道放了什么中药,闻起来很舒服,池水表面上的雾气缓缓的升腾着,万可法半躺在池水中呼吸平缓,一副很享受的模样。
方轶靠在池壁上,微闭双目,回想着赵云妨害作证一案的细节,分析案情,琢磨着如果赵家委托自己办这个案子,应该如何制定辩护方案。
“小方,想什么呢?跟老僧入定似得。”万可法瞥了一眼方轶,然后坐起来用池水洗了把脸,见他闭着眼时不时的皱皱眉头,问道。
“没事,我在想今天上午会见的那个刑事案子,有很多法律点我觉得如果把它们拆开分析,有时候效果可能更好,更透彻。”方轶道。
“我算是见识了,泡个澡都能想到法律问题,要不大家都说你专业功底扎实呢。感情都是泡澡泡出来的,哈哈……”万可法开玩笑道。
方轶一笑:“这些年我突然发现,学校里学的很多东西我都忘记了,而且越来越喜欢研究法理,凡事都想追根溯源,感觉法理这门学科是最实用的学科。只不过当年上大学时我觉得法理太无趣,没认真学。
您执业了那么多年,怎么评价法学这个专业?”
“我记得有位业界大咖曾经说过,法学这个专业需要背最厚的书,参加最难的考试,忍受最低的初次就业率,更重要的是,会让你在精神上脱胎换骨。
法学是成年人的工作,它会毁掉你幼稚的童年,毁掉你的平民心态,让你直面邪恶,彻底明白正义的含义。
而我则希望律师内心深处,除了金钱、地位、美女、豪车、别墅外,能给良心留些余地!万事不求皆顺心,但请不要违背良心。”万可法想了想道。
方轶听完后点了点头。
“哎呀,快到点了,我得回医院去,再晚就得被人发现了。”万可法瞄了一眼放在一旁的手机,急忙出浴池去冲洗,然后跟方轶打了招呼后,去了更衣室。
李书明不再辉煌,一个人饮酒没意思,方轶又泡了一会儿后,便回住处去了。
次日上午十点,赵凤祥来到了律所。
“方律师,听您刚才的分析,我们家赵云肯定构成犯罪,只是量刑的问题?”赵凤祥眼神中充满了担忧。
“对,从目前案卷材料和会见的情况看,您儿子赵云大概率构成妨害作证罪。”方轶点头道。
“方律师,这几天我向几个擅长做刑事案件的律师咨询了下。他们说现在司法实践中有一种趋势,犯罪嫌疑人如果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而实施虚假诉讼的,还有可能构成诈骗罪。而且据说这种观点越来越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认同。
您说我儿子的案子,会不会构成诈骗罪?”赵凤祥的眼神中担忧之色越来越浓,神色紧张。
赵凤祥的担忧是有道理的,诈骗罪是重罪,以涉案金额(超出实际借款金额的部分:四点九万元)来说,如果构成诈骗罪,赵云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构成妨害作证罪,赵云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只有情节严重的,才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赵凤祥肯定不希望儿子构成诈骗罪!
“目前来说,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您说的情况,而且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该观点都比较认可。
司法实践中,很多法院突破了‘必须是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而自愿交付’的边界,认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而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同时构成妨害作证罪和诈骗罪的,应该按照从一重罪原则处断,即按照诈骗罪处罚。
如果行为人具有正当的理由参与诉讼,只是想在其合法的诉讼标的上多占一些他人的便宜,一般不会以诈骗罪论处。
但如果想要非法占有的他人合法财产在整个诉讼标的中占比过高,那性质就变了,法院大概率会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当然全国法院掌握的尺度不一,不太好量化这个具体比例。
咱们回过头来看您儿子的案子,魏三儿本来欠赵云近二十万元,通过虚假诉讼仅增加了四点九万元,鉴于在民事诉讼中经常出现夸大损失、增加诉讼标的的情况,所以,我认为您儿子赵云的案子大概率是不会按照诈骗罪论处的。
而且我去检察院阅卷时,负责案件的检察员也没有这方面的意思表示,很可能检察员根本就没有往这方面考虑。”方轶解释道。
“嗯,您这么一说我心里就踏实多了。还是您解释的详细,之前那几位律师只是那么一说,解释不了这么细。还是您牛!”赵凤祥一脸大写的“服”字。
“您过奖了!”方轶谦虚道。
方轶心中盘算着:说归说,笑归笑,但是律师费是不会因为你夸我两句就打折的。
“方律师,我心里还有一个疑问。”赵凤祥道。
“什么疑问?您说。”方轶道。
“您看啊,按照您的说法我儿子赵云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而同案的魏三儿有可能构成帮伪造证据罪和信用卡诈骗罪。
我回去特意看了下《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该条第一款规定的是妨害作证罪,第二款规定的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两个罪名分别具有不同的犯罪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就更不用说了,与前面两个罪名都不在一个法条内,我儿子赵云与魏三儿应该不属于共同犯罪才对。
共同犯罪不是要求二人必须构成同一罪名吗?如果二人构成不同的罪名,能成立共同犯罪吗?”赵凤祥疑惑道。
第411章 共同犯罪
方轶心中暗道:下次一定不能接法律工作者的案子,问题不断啊!这爷俩简直就是问题父子。
“我想您可能存在一些误解,共同犯罪并不以被告人构成同一罪名为前提。
您看,《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认定共同犯罪的关键在于二人以上在主观上是否存在共同犯罪的故意,在客观上是否存在共同的犯罪行为,但是犯罪嫌疑人完全有可能因身份或者犯罪目的的不同,而构成不同罪名。
我给您举个例子,比如a向b索要合法债务一千万元未果,然后a找到c,并隐瞒真实情况,称b是当地的富豪,且为富不仁欺男霸女,a邀请c一起对b实施绑架并勒索一千万元。
随后a和c共同实施了绑架b的行为。c构成绑架罪,而a勒索的是b拖欠他的合法欠款一千万,仅构成非法拘禁罪。
虽然a和c犯下的具体罪名不同,但很显然他们构成共同犯罪。a和c分别构成不同的罪名,但是属于共同犯罪,您明白了吧!”方轶看向赵凤祥。
“嗯……好像是这么回事。”赵凤祥转动他的大脑,回味着方轶刚才的例子。
“现在咱们回头看本案,您儿子赵云和魏三儿恶意串通伪造证据,实施虚假诉讼。由赵云向法院提起诉讼,魏三儿配合他向法院作虚假陈述,主观上二人存在共同实施妨害司法活动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二人共同实施了妨害司法活动的行为,二人均属于故意犯罪,因此二人属于共同犯罪。
在虚假诉讼过程中,赵云指使魏三儿伪造证据,其行为实质上是魏三儿帮助伪造证据行为的教唆犯。
魏三儿系受赵云指使帮助其伪造证据,其行为在刑法上符合帮助伪造证据罪的犯罪构成,因此其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
您儿子赵云是虚假诉讼的主谋和主要受益者,他指使魏三儿伪造证据、向法院作虚假陈述,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可以认定为本案的主犯;而魏三儿受赵云的指使,实施帮助伪造证据的行为,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而且不是主要受益人,可以认定为本案从犯。
所以您儿子赵云和魏三儿属于共同犯罪,我这么解释您能明白吧!”方轶道。
“我捋一下哈,您的意思是我儿子赵玉指使魏三儿造假,然后我儿子和魏三儿一唱一和向法院起诉,进行虚假诉讼,所以他们是共同犯罪,是这样吧?”赵凤祥想了想道。
刚才理解方轶的讲解已经耗费了他不知道多少脑细胞,能总结成这样已经不错了,毕竟上了岁数,整天往酒局里钻,喝酒喝的脑袋有点反应迟钝。
“嗯,差不多吧!”方轶喝了一口茶水,润了润喉咙道。
“那……方律师,我儿子这案子会怎么判?”赵凤祥有些救儿心切道。
“这个我不好说,但是如果我办这案子会做罪轻辩护。虽然您儿子通过虚假诉讼已经拿到了调解书,对司法活动造成了一定妨害。但是您儿子在虚假诉讼过程重主张的非法所得不是太多。法院大概率不会适用第二档次的刑期。”方轶道。
“嗯,方律师。如果我委托您为我儿子辩护,律师费需要多少钱?”赵凤祥觉得问的已经差不多了,该谈委托的事了。
“之前您给了一万,再给三万元律师费。一共肆万元。”方轶道。
“肆万元……您看能不能给优惠些,我儿子好赌,家里没有多少钱,我又一把岁数了,整天往医院跑……三万元能行吗?”赵凤祥道。
方轶心中冷哼一声:看您这满面红光的,哪像天天往医院跑的人啊!即使去医院也是开保健药吧!
“算啦!您也不容易。我再让一步,三万五千元,之前您已经支付了一万元,再支付二万五千元。这已经很低了,如果不是同行我是不会给您这价的。”方轶实在不想跟他啰嗦。
“好,我听您的,就三万五千元。我刷卡!”赵凤祥点头道:“哎!我这儿子不争气啊!如今被抓也是他活该。”
“既然已经这样了,您老别也别着急了。后面的事交给我处理。”方轶安慰道。
“我不急,就是气。本来他一天到晚的耍钱我就来气,整天咒他不定哪天碰到抓赌的把他抓了。可没想到这兔崽子居然串通别人搞虚假诉讼,这回好了,家里算是清净了……”赵凤祥恨铁不成钢道。
别看赵凤祥嘴上这么说,方轶知道他心里不定多心疼呢,儿子再不成器也是自己的亲骨肉,老赵头要是真那么绝情就不给他儿子请律师了。
在十月一放假的前一天,县法院给方轶打来了电话,赵云妨害作证一案将于十月一放假回来的次日早上九点开庭。
除此以外,方轶从法官助理口中得知了一个让他吃惊的消息,魏三儿突发脑溢血于前几日去世了,本案只剩下了一个被告人赵云。
金秋之时,暑气早已消退,天气渐渐冷了,午后的阳光照在身上让人越发的慵懒。
今年十月一放假,曹晓慧既没有带着儿子方安志出国见识异域风情,也没有为儿子安排补习,而且还非常罕见的给方轶打来了电话,让他来家里接方安志去村里放松下,美其名曰:学习太累了,填鸭式教育灌的儿子头大,需要休息调解。
方轶放下电话后,心中有些纳闷,往常都是自己积极主动的打电话问前妻能不能带孩子回老家见爷爷,今天这是怎么了?难道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曹晓慧给出的理由是公司业务忙,要组织vip客户和公司高管出国旅游,没时间照看儿子,但方轶却总是觉得怪怪的,曹晓慧的语气中,带有一种难以言表的焦躁和不安。
十月一放假当天,方轶开车去楼下接儿子方安志,曹晓慧没有下楼,只是在楼上的阳台向着楼下的方安志挥了挥手,然后便关上了纱窗。
第412章 班里的“非人类”
儿子跟着前夫回村里了,家里又变得空荡荡起来,此时的曹晓慧一脸的憔悴,皮肤不再光嫩,眼袋也越发的明显,最要命的失眠,头发一把一把的掉,各种不适如雨后春笋般突然全冒出来了。
她坐在真皮沙发上,从茶几的抽屉中拿出一盒女士香烟,不十分熟练的抽出一根叼在了嘴上。这段时间压力越来越大,她学会了吸烟。
以前前夫方轶吸烟,搞的家里到处都是烟灰,烟油子味儿乱窜,她非常生气。现如今她也学会了吸烟,晚上失眠吸一根,犯愁时吸一根,回想往事时吸一根,后悔时吸一根,害怕时吸一根,愤怒时吸一根……慢慢的一根变成了二根,二根变成了五根……
但她不想让儿子看到自己吸烟,周末儿子回家闻到烟味问起来,她会解释有同事来家做客吸烟弄的。她不想让方轶看到自己的模样,也不敢回老家看望父母,怕自己“成功人士”的形象坍塌。
想多了头痛,小车不倒只能继续向前推,曹晓慧心中的苦闷并不比她老板少多少,谁叫她是公司的财物总监呢。
靠在沙发上的她回想着过往,也许这就是命,对于命浅福薄的她来说,也许平平淡淡才是真。慢慢的她的眼睛湿润了,慢慢的两行热泪划过了她的脸庞,落在了真皮沙发上。
“小志,最近学习怎么样?”方轶边开车边问道。
“还行,爸,你不知道我们班有几个‘非人类’……”方安志瞪大眼睛道。
“啥?非人类,你们学校还让养大骡子大马啊?”方轶吃惊的看来一眼方安志道。
“不是,我说的非人类,是几个学习特别好的同学,上课也没见他们怎么学,放了学各种兴趣小组他们也没少参加。
可不管我怎么使劲,把周末都搭进去了,就是超不过他们,每次考试他们几个都在前三里晃荡,你说气人不气人,我们同学都说他们几个就专吃考试这碗饭,逢考必赢。”方安志道。
“还有这样的?”方轶也蒙了,他虽然也听说过这种天妒之才,可真没碰到过,没想到让儿子碰到了。
“最可气的是,我们班考第一那位上数学课整天睡觉,数学老师还不敢管。”方安志道。
“为啥?”方轶一脸疑惑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