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作者:
氾衾 更新:2022-05-02 02:52 字数:2107
很奇怪。
和珮扇朝夕相处也不算短,怎么忽然对他动了心呢。
我在回去的路上偷偷摸摸打量男子的背影,只觉得他的眉眼都在心中加上了一层滤镜,愈发鲜丽动人。
那双眉目间隐有殇止的影子,但比起他哥哥的玉絜清冷,更有俊逸脱俗的风采蕴含其中。
记忆中珮扇时常笑脸示人,洒脱风流之余不乏持重,看起来很像一只尾巴蓬松的大型犬,在草地间来回奔跑,扑蝴蝶追灰椋,但只要主人一声呼唤,就会飞奔而来。
我不知不觉跟着他们回了大厅,秦妈妈还很疑惑我为什么过来了,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只是想和珮扇多待一会儿。
太奇怪了。
对珮扇冒出爱恋的想法让我感觉非常不妙。
点卯结束他也没有回屋的意思,反而在大厅与往来客人饮酒闲谈。
“沐姑娘今日的眼睛一直盯着珮扇公子呢。”秦妈妈掩面打趣道。
我匆忙收回目光,记下方才指名凌霄的客人所付银钱数目,欲盖弥彰道:“他发上似乎有一只瓢虫。”
秦妈妈眯着眼睛盯着珮扇的头发看了半天,我借口去跟熟客交谈,身后传来她的声音:“冬日里哪来的瓢虫......”
与我说话的客人是一位常点凤吟唱曲的富家女子,年轻貌美,听说早已嫁人,但夫家常在外奔波,聚少离多,是以总来坊中取乐。
她向我抱怨说近日总被凤吟以各种借口推脱不愿接她的客,已有叁四次了。
最初她当真以为凤吟身体抱恙、状态不佳,这才渐渐回过味来,发现凤吟在躲着她。
我好说歹说找了两个有才情有技艺的倌伶陪她,转身向秦妈妈询问此事。
“凤吟公子啊,确实有日子未见他接客了。”
秦妈妈将接客的名册递给我:“他近日懒怠,似乎每日的练声都耽搁了。”
我细翻了翻名册,那位夫人大约叁个月前开始光顾倾城坊,偏爱的也都是唱曲弹琴这些技艺,约是喜欢凤吟的歌声,渐渐就成了他的熟客。
难道他是在担心望纱的事?
“我去找他说一说。”我不动声色将册子放回去,秦妈妈神情慌张,拉住我欲走的身体。
“昨日坊主也发现他十分懈怠,命我不准插手此事,沐姑娘也不要管了吧。”
“祀柸知道了?”
秦妈妈面有畏惧:“是啊,坊主处事自有一套方法,要是沐姑娘插手结果弄巧成拙,怕会迁怒沐姑娘。”
我心中有了思量,明面上同意了秦妈妈说的话,私下连忙去寻沫涩。
点卯之后还在厅中看见了他,这会儿却不见人影。
我赶去他屋中,屋门紧锁,并无人。
我在廊间来回穿梭,望纱的屋门敞着,炭火熹微,屋内却也无人。
桌面凌乱,地上碎了一套青瓷茶具,像是发生过争执。
我心中警铃大作,疾步往凤吟的屋子赶去,寻思赶在祀柸之前找到凤吟,事情也许还能有转机。
另一边,在温泉泡完澡的沫涩慢悠悠晃回了大厅。
他头发半干,发梢的水滴在冷风中结了浅浅的冰碴,被厅中的热意一熏开始滴滴嗒嗒化水,沾湿了后背的衣物。
“先前还看见沐姑娘,这会儿去哪了?”
他声音温润,但仍吓到了心不在焉的美妇人,秦妈妈拍了拍自己的胸口:“沐姑娘约是回屋了。”
沫涩挂着温温的笑容准备离开,只听秦妈妈含糊道:“希望不是去找凤吟了。”
他心念一动,柔声逼问之下,秦妈妈将事情和盘托出。
还是来迟了一步。
凤吟的门口立着两个生面孔,身躯孔武,劲装打扮,冷脸负手站着。
我悄步往后退了退,离这么远仍能听见屋中望纱的哭声。
女子的哭泣让人心急如焚,我半天想不出来一个正经法子,思虑下还是先闯为妙,能求几分情也是好的。
那两个侍从在我出现时齐齐往两侧让了一步,竟没有阻拦的意思。
他们至我推开门也没有露出多余的表情。
要不是现在这个情形我一定会觉得很好笑——他们的脸也太黑了吧。
敛了敛嘴角的笑意,我关上房门,转身看见屋内景象时便笑不出了。
凤吟和望纱皆跪在地上,坊中的大夫竟也在此。
祀柸端坐在他们面前,怡然吹了吹手中的茶水,轻抿一口。
他优雅地好似正在看一出上好的碾玉观音,如果望纱没有哭得如此之惨的话。
凤吟看见我欲言又止,不等我开口,祀柸放下杯子,横了我一眼:“过来。”
我的腿瞬间软了叁分。
天哪,不是我不救你们,现在我连自保都难了。
我磨磨蹭蹭走到祀柸身边,不敢坐。
“宋大夫,说吧。”他悠然开口。
那老大夫佝偻着身体,颤巍巍道:“半个多月前,望纱姑娘说嗓子不太舒服,老朽把脉后才发现...才发现望纱姑娘已有一个月的身孕。”
他从怀中掏出一袋银钱:“当时姑娘给了我十两银子作封口费,可我万万不敢欺瞒坊主啊!”
祀柸沉声看向望纱:“可是确有此事?”
她怯怯看了看祀柸,咬牙点了点头。
凤吟在此时开口,他跪得笔直,不卑不亢说道:“孩子是我的,一切都是我的罪责,求坊主饶了望纱。”
“公子......”望纱捂着肚子落泪,伏在地上哭道,“求坊主从轻发落,奴只是、奴只是舍不得腹中的孩儿,才会贿赂宋大夫,不关公子的事,坊主要罚便罚我罢!”
此情此景让人动容,我扯了扯祀柸的衣袖:“她身怀有孕,这般哭伤身的。”
祀柸冷笑一声:“坊中规矩第十七条是什么?你背给我听。”
凤吟面如死灰,望纱呆愣抬头,无措地拉上凤吟的手,流露出恐惧的神色。
我见他们的模样于心不忍,迫于祀柸的威压咽了咽口水,缓缓道:“第十七条:凡妇人得孕,或落胎,或签死契,永不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