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十年代男知青 第272节
作者:
甜醅 更新:2021-10-24 22:47 字数:3491
“怎么不到时候了?”肖雨反问,说,“现在就到时候。先带来我们看看,毕业就结婚。”
到时候她就能帮着带孙子了,当然,他们要是能先生个孙女会更好。
“没有那么快。”季冬应着,“我们还在读大学。等毕业之后,蓁蓁要忙她的事业,我也是。”
“我们没有那么快就结婚的。”
结了婚之后,一大堆事情,而且 ,还面临着长辈催生。
他还不想那么快结婚,钟蓁也是。
肖雨:……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肖雨说着,“你们要发展事业是可以,但是结婚也不冲突啊。”
“早点结婚,趁着我还年轻,还能帮着你们带孩子。要是你们结婚晚了,我那会儿老了,想帮你们带孩子,也有心无力了。”
季冬:……
“妈,现在说这个还太早了呢。”季冬说着,“再说了,妈,你一点也不老,就算过个十年,您也还是很年轻呢。”
“这事以后再说吧。”
“妈,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说罢,季冬也不等肖雨反应,起身就走了。
这变了相的催婚,他怎么可能再待下去?
两天之后,季冬工厂的第一批青草膏终于生产出来了。青草膏一生产出来,季冬和伍宗强就开始跑市场。
青草膏的质量好,一抹上去就见效,所以很快,他们就签了两笔订单,随后是越来越多。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月完结了,想想还是觉得不能日万,日万的话,很快就完结掉了,怕又被说是烂尾。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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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59章 做饭给你吃
青草膏的大卖在季冬等人的意料之内。毕竟药效就在那里, 而且,前期的时候,他们在海市已经打好市场, 即便在京城的销量不好,在海市的销量也够他们忙活了。
早在季冬的工厂还没有建成之前, 张进步已经打了招呼, 先提前预定了五千瓶的青草膏。
伍宗强这一边也预定了五千瓶, 他主要是带回夹江县那里销卖。
而季冬, 在青草膏出来之后,自己亲自跑市场, 拿青草膏到各大供销社让售货员帮着售卖。
这下子一来,订单逐渐增多,而后到饱和, 然后到大卖。
伍宗强不得不安排人手日夜赶工, 抓紧时间将青草膏给生产出来。
与此同时,季冬还通过李扬, 花钱在电视台打了一下广告。这事要是他自己去联系的话, 有些难度,不过, 李扬有一个学生在电视台里做主任, 李扬帮着牵线搭桥,那个主任看在李扬的面子上,又试用了季冬的青草膏, 觉得药效不错, 而且,季冬出钱也大方,所以就上禀台长, 然后又是走流程,终于确定要拍摄广告。
至于广告怎么拍摄,季冬没有管,他也没有那个本事去管,只是要求广告上说清楚他的青草膏品牌和功效即可。
反正现在青草膏独此一家,他只要将这个品牌给做是深入人心,以后就算是出现盗版,他也不用担心什么。
签订好合同之后,季冬也就没有管这事了,而是积极跑市场。
钟蓁那一边也没得闲,虽说是暑假,但是她却是利用暑假的时间跟在邵银身边学习,晚上则是进行研发。
她之前研发了几种化妆品,而后想到若是搞化妆品的话,季冬还得另外购买机器,找人员等等,而后想了想,便将之前研发的化妆品的方子给收好,等以后有条件了,再进行生产。
她转而研发了药酒。
专门针对风湿方面的药酒。
其实邵银之前已经研发了一种药酒,是针对风湿的。因为在黎星大队的时候,他们辛苦劳作,不管气候是怎么样,都得下田劳动,而且,那一边的比较潮湿,特别是春天的时候,梅雨天特别多,所以邵银也就自己弄了一种药酒,腿痛的时候就擦一擦。
不过,因为当时的条件有限,所以邵银自己泡的这种药酒的功效也有限,只能缓解一些痛苦而已。
钟蓁便接过来,继续研发。
她想将这一种药酒进行改良,将它的效果弄得更加显著一些,这样的才能更好的推向市场。
这事她从回京的时候她便开始做了,一直不断地改良,试验,再改良,再试验等。
“蓁蓁。”钟蓁见时间到了,脱下外袍,正准备走出来,就听到季冬的叫声。
暑假开始之后,钟蓁白天跟着邵银在医院里见习,晚饭在邵银家里吃,吃过晚饭之后,就开始在隔壁房间做试验。
她将邵银家里的两个房间改成实验室,专门摆放各种药酒和药油。
一直忙活到晚上十点,而后季冬就过来接她,而后带她去吃宵夜,而后又将她送回来。
暑假这段时间,为了方便,也为了节约时间,她就一直住在她师父邵银家里。
“嗯。”钟蓁应着,快速地从房间里出来,见到正等着她的季冬,脚步不由自主地加快一些。
“今天想吃什么?”季冬见钟蓁走过来,脸上露出一抹浅浅的微笑,温柔地问着。
“吃点小馄饨吧。”钟蓁说着,“这个容易消化一些。”
其实她学中医这一块,也懂得一些养生道理,知道晚上吃宵夜并不利于养生,奈何每天晚上都做实验,不吃一点宵夜,晚上肚子饿得睡不着。
“好。”季冬应着,非常自然地伸出手去拉住钟蓁的手,说,“我们走吧。”
“这边的小馄饨也好吃,就是没有夹江县的好吃。”钟蓁说着,“夹江县的小云吞皮薄肉脆,汤是骨头汤,还放虾皮一起熬,光是汤水,就鲜得很。”
“这边汤是开水,就放了一些辣椒和油还有酱油。馄饨的皮又厚得很。”
光是汤水都掩盖了馄饨的味道,回来京城那么久了,她还是吃不习惯京城的小馄饨。
“你喜欢吃小云吞的话,我回头给你做。”季冬笑眯眯地说着,“明天我得空,我就给你做。”
“说实在话的,这一边的馄饨我也吃不习惯。”
“真的?”钟蓁激动的拉着季冬的手都有些用力,“你会做?”
季冬摇头又点头,说:“并不会,不过,我知道怎么做。”
“云吞的肉之所以那么地有弹性,那是因为那些肉是用木捶不停地捶打着,这个回头我试一下。”
“至于皮,将皮给擀薄一些就成了。”
“吊高汤的话,这个只要有猪筒骨都不成问题。”
反正这玩意技术含量并不高,只要舍得下力气,做出来的云吞就很好吃了。
要是有条件的话,汤可以不用猪筒骨熬,直接用鸡汤,那做出来的云吞会更加地好吃。
“那明天你做给我吃。”钟蓁笑着说着,两只眼睛弯弯的,如同天边的月牙,“你做的,肯定很好吃。”
也不知道季冬去哪里学得这一手好厨艺,不管是做饭,还是弄小吃,都做得很好吃。
只不过,他现在每天也很忙,除了忙生意上的事情之外,每天都还提前学大三的知识,所以平常也很少有时间下厨。
“嗯。”季冬的笑容有些深。
抓住一个人的心,先抓住她的胃。
他得空就要锻炼自己的厨艺才成。
“对了,”钟蓁忽然想着,“你晚上不是要学习吗?或者有去工厂那里忙活,明天晚上怎么得空了?”
“再忙我也得抽时间陪自己的对象。”季冬应着,“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挤,总会有的。”
“我连续几天都高效学习和工作,这才将明天晚上的任务做完了。”
“我一共留了两天的时间。一天陪你,一天陪家人。”
这个暑假,他总不能一直在忙碌。
平常没有空陪家人就算了,到了暑假再没有空陪家人的话,那就说不过去了。
所以他将工作给分开,这几天拼命把计划中的工作完成,留出时间。
“你哪里得空,我们去城外逛逛。”季冬又说着,“总不能一直在学习工作,人,还是得有一个休闲的时间,让自己的大脑得到休息。”
“后天。”钟蓁说着,“我后天得空。因为师父后天也休息。”
师父休息了,她也趁机休息一下。
季冬说得对,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有身体好了,工作才会好。
她也得放松一下才成。
“那我们去香山爬山?或者去故宫?”季冬问着。
“去香山爬山吧。”钟蓁说道,“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
“好。”季冬应着,“横竖我也有车了,也方便。”
为了方便,他贷款弄了一辆摩托车,加上伍宗强那一辆,他那个工厂一共有两辆摩托车了。
“嗯。”钟蓁就应着,心里甜乎乎的。
这是她之所以喜欢季冬的原因,对她特别好。
第二天,不仅是季冬过来了,伍宗强也过来了。
他听到季冬要弄好吃的,所以就过来了。他也好久没有吃到小云吞了。
并且,他也想过来学一学怎么做。
张大英是夹江县人,她肯定喜欢吃云吞多于吃馄饨,他想学着怎么做云吞,以后做给张大英吃。
除了这些之外,他也想学着做一些夹江县口味的菜,以后做给张大英吃。
毕竟他和张大英结婚之后,他总不能天天让张大英做饭,那该多累啊。
伍宗强有些后悔自己之前在夹江县的时候没有好好地做饭,以至于现在想学也没有什么机会学了。
要是之前他就学会做菜的话,现在也不至于这么手忙脚乱。
他看了正在用擀面杖不停地捶打着五花肉的季冬一眼,皱紧眉头,他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季冬年纪比他还要小,但是在追女孩子方面,季冬比他还要在行。
不行,他得多向季冬学学,早点抱得美人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