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十年代男知青 第207节
作者:
甜醅 更新:2021-10-24 22:45 字数:3437
能抽得出时间大概也只有周末了。
季冬感觉自己的心在跳得飞快,咚咚咚的,好像要从自己的胸膛里跳出来,他紧张地看着钟蓁,根本就不敢眨眼睛,生怕自己眨眼睛的话,会错过钟蓁的反应。
钟蓁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季冬,紧张拘谨,一副生怕她不答应的样子。
这样的季冬,跟之前油嘴滑舌的季冬不一样,跟现在沉稳自律的季冬也不一样,像是换了另外一个人似的。
那一双眸子里全是忐忑。
钟蓁一下子就明白了季冬的心意。
她之前是隐约有些感觉的,只是季冬没有明说,她也不好去问,上一周季冬也过来找过她,只是没有约她出去。
这一次,季冬约她出去,是要表白心意了吗?
钟蓁心里充满了期待。
季冬见钟蓁只是看着他,并不说话,急了,便说:“你要是周六没有空的话,等你得空了,我们改天再约也是一样的。”
只要钟蓁愿意跟他出去约会就成,不拘哪一天的。
季冬忽然有些后悔,后悔前世的时候忙着工作,没有匀出时间去追女孩子,所以在这一方面一点经验也没有。
要是有经验的话,那他现在就能通过钟蓁脸上的表情或者眼神来判断钟蓁愿不愿意跟他出去。
或者,他不应该这么直接了当地约,而是先铺垫,然后再提出约会这一件事。
什么铺垫也没有,也没有时间给人家女孩子思考反应,季冬真的想拍死他自己。
他心里后悔得要命,脸上还得保持笑容。
“有空的。”钟蓁点头,意有所指,说,“就算我没有空,我也会腾出时间的。”
不腾出时间,怎么跟季冬培养感情?
虽然之前同一个大队,晚上也经常一起在牛棚里学习,但是那会儿的关系跟现在的关系不一样。
季冬现在是想追她,而她对季冬的感觉也不错,那当然要给对方机会。
给对方机会,就是给自己机会。
她若是一点机会也不给对方的话,那根本就发展不了新的关系。
“轰”的一声,这话就像是春雷一样,直接在季冬的脑海里炸了,他的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整个人高兴得差点跳起来,此刻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想笑。
这傻乎乎的模样,看得钟蓁也想笑。
不过,她怕自己真的笑起来的话,季冬会不好意思,她只得极力地忍住。
“季冬。”钟蓁说着,“我那一天得空。到时我们去哪里汇合?”
“就在这里。”季冬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这才让自己平静一些,说着,“周六早上九点我过来接你,我们一起坐公交过去。”
这没有车,约个会不方便,还得搭公车。
季冬决定,等自己有钱了,先买一辆摩托车开着,有钱再买小车。
其实自行车也得挺好,只是自行车去不了太远的地方。
回去的路上,季冬一路哼着歌。
他算是明白了为什么人们都喜欢谈恋爱。
无它,肯定是谈恋爱的感觉很好。
他现在还不是在谈恋爱,可是当自己心仪的人答应和他一起出去约会,哪怕是爬一下长城,当看到她点头那一刹那,他的整颗心都要飞起来了。
这种感觉真的很好,甚至比赚钱的感觉还要好。
季冬哼着歌,回到寝室。
唐明雷看他这样了,又酸又气,说:“小气鬼。”
季冬心情好,也不跟他计较,点头,说:“那是当然。我就是小气,不把她介绍给你认识。”
唐明雷气得不想理季冬。
季冬却说:“你还是快点去找别人吧。她,你是没有机会了。”
“你把她介绍给我,我就有机会!”唐明雷又接着说。
季冬摇头,说:“别想太多,我就算把她介绍给你,你也没有机会。更何况我不会介绍她给你认识。”
知人知面不知心。他和唐明雷认识不久,还不太清楚唐明雷的为人,看唐明雷对钟蓁这势在必得的眼神,他才不敢介绍钟蓁给唐明雷认识,万一唐明雷使坏怎么办?
唐明雷气得要命,只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以往,季冬都觉得时间过得飞快,好像没有多久就到周末了。但是这一周,他却觉得时间过来非常地慢,盼啊盼啊,盼得两眼都冒出星星了,这才到了周六。
周六早上,他起了个大早,吃好早餐,穿上早就选好的衣服,骑着自行车就去北大。两地虽然相隔不远,但是校园大,他还是得早点出发,免得迟到。
作者有话要说: 勤奋的作者君今天更了九千!!!明天见。
第119章 确定关系
季冬到的时候, 还没有到九点,他看了一下手表,八点半。
季冬哑然失笑。
两辈子加起来的岁数, 都有半百了,但是他这会儿还像一个毛头小子一样, 不对, 他现在的年龄就是一个毛头小子。
季冬坐在自行车后座想着。
明明现在学习那么紧张, 但是什么也不做, 光是在这里等着,季冬却觉得心里很甜蜜。
他从口袋里拿出几张小纸条, 纸条是写着一些知识点,平常没有什么时间背,只能多看看加深记忆了。
这一看, 季冬就入了迷。
“季冬, 你在这里等了多久了?”季冬正在默默地背诵着小纸条上面的知识点的时候,忽然就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
他抬头, 便看到俏生生地站在他面前的钟蓁。
她穿着一件小碎花短袖衬衫, 下身是一条黑色的小脚裤,脚上穿着一双绣花布鞋, 明明是看着很土的打扮, 但是钟蓁这么穿,看着一点也不土,反而非常地漂亮。
季冬看向钟蓁的头发, 她这一次弄了一条发带, 很常见的蓝色棉布条,不常见的这一条蓝色发带上面绣有几朵花,很美丽的兰花。
见季冬傻乎乎地看着她的头饰, 钟蓁下意识伸手去摸了摸头上的发带,说:“这是我妈绣的。包括我脚上穿的鞋,也是我妈自己做的。”
因为要去爬长城,为了方便,她就选择这样的打份,临出门前,就加了这么一条发带。
“相比较现在的那些塑料凉鞋,我更喜欢我妈做得布鞋,舒服,透气,而且,走远路也不累。”
那些塑料凉鞋穿上去之后,总感觉脚底有一股味存在,她还是喜欢这样的布鞋。
“之前在黎星大队也见你穿过布鞋,但是那上头是没有绣花的。”季冬又看了一眼钟蓁的鞋,说道。
“之前在乡下,我哪里敢这样子穿?现在没了数字帮,环境也宽松了,只要不要穿得太出格,都没有人管你。”
那会儿她哪里敢穿现在这种绣花鞋,要是穿的话,被人举报拉去批斗还算是轻得呢。
季冬点头,没有再围绕这个问题说了。
“我先去把车放好。”季冬说,“我们出去搭公车。那边太远了,从自行车过去不方便。”
钟蓁点头。
颠簸了一路,终于到达了长城。
这还是季冬第一次见到长城,现在这长城还没有什么人,不像前世看电视看到的那样,全是人挤人。
季冬和钟蓁一边慢慢地爬着,一边在说着最近的琐事还有学习上的了事情。
钟蓁说她的学习任务很重,不仅得学临床医学方面的东西,还得完成师父布置的学习任务。
要是之前没有下乡,她肯定会觉得很苦的,但是下过乡之后,她倒是觉得这些一点也不苦。
再怎么辛苦,也比不上在田里插秧,割禾的辛苦。
“ 是啊。”季冬也感慨,说,“没有经历过农活,根本就不会体现现在的生活的珍贵。”
在乡下,得干苦力活不说,还得缺吃少穿。本来干体力活就得吃好的,多吃肉,肚子里有油水才好。
现在的生活很好,不用干苦力活,只需要好好地学习就可以了。
相比之下,还是现在的生活比较轻松一些。
“所以我那些舍友们都非常珍惜现在的学习时光。”钟蓁笑了笑,桃花眼熠熠生辉,“这个时点,她们是绝对不会出来玩的。”
说是周六,其实还是要上课的,只不过她今天没有课,所以早早就将作业做完了,跟着季冬出来。
“我那些舍友也是。”季冬说道,“刚来的时候,晚上宿舍熄灯比较早,有好几个躲在被窝里打开手电筒看书。”
“后来有一个舍友找到了一个晚上不关门,也不关灯的教室,后来,我们寝室都去那里上晚自习了。”
“不过,我只是偶尔过去。”
“学习要紧,但是身体也很重要。我不想熬夜。”
钟蓁赞同地点头,说:“是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有身体好了,才有可能做其他的事情。我赞同刻苦学习,但是这么熬夜的话,我不赞同。”
季冬看着钟蓁,没有答话,笑容浅浅的。
钟蓁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赶紧将看向别处。
这一看,就看到一个外国人,他背着大大的背包,拿着一台相机,一边浏览,一边拍照。
那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见钟蓁看过来,对钟蓁笑了笑。
钟蓁也回笑一下。
结果,那个外国人走了过来,指了指钟蓁头上的发带,用非常蹩脚的中文说:“这个,漂亮,卖吗?”
钟蓁立马就用英语问着。
那个外国人一听,松了一口气,立马就用英语回道。
季冬在一旁听着,然后看着钟蓁将头上的发带卖掉,换得了两美元,并且,还拿到了眼前这个外国人的联系方式。
那个外国人还想买钟蓁脚下那一双鞋的,但是钟蓁只有一双鞋,她还要穿着,所以也就没有买。
趁着这个机会,钟蓁表示家里还有很多刺绣的东西,包括鞋,问那个外国人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