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会青史留名_分卷阅读_4
作者:
奉孝男神 更新:2020-06-11 22:46 字数:2790
分家!必须得分!
她可受不了像何氏以往那样,干的最多吃的最少。
何月抬起头,眼中含泪:“三郎,我如今这幅身子,也不知道要花多少钱才能治好,小荷、小桃就是我的命啊,我怎么能让娘卖了她们。不如,我们分出去过吧?”
好似突然想起了什么,何月面色激动的说:“对,分家!只要分出去,我们就能保住两个孩儿,而且也不用像现在这么辛苦,这个家里我们干的活最多,还总被其他几房的人欺负。”
戚三郎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的妻子,结结巴巴的说:“这…这怎么能行?娘不会答应的。”
他也有些心动,不过想想就知道不可能。
“怎么会不可能?你就算不为了你自己,也要为咱们的两个闺女着想,娘她把银子全都交给六弟,手上也所剩无几。况且她一向不喜小荷、小桃,日后肯定也不会给她们多少嫁妆,她们怎么在婆家生活啊?更何况我这病…分出去说不定更合乎娘的心意。”
一旁的小桃也跟着劝说:“爹,我们现在天天都吃不饱,昨天我看到大婶又在给她儿子偷吃鸡蛋,我要去拿,她们还打我了。”
娘两轮番上阵,说的戚三郎很有些心动,但还是犹豫着不肯下定决心,几个人在房里一直讨论着。
另一间屋子里。
刚刚还不停打骂孙女的周翠翠悄悄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心里一直挂念着自己小儿子。脸上的皱纹和满头的风霜昭示着她的年级已经不轻。
作者有话要说: 修文中,希望这次你们能喜欢。
本文的最大boss就是戚世钦。
背景参考了一点隋唐,杨广大大真的是活的相当自我啊。
主农家日常,不喜看他去边关浪的可以收藏着,等他回家了再看。
第3章 那个世子不出门
对于历史上将要上位的那群名人,戚世钦记忆最深刻的是程秀杰,这主要是因为他曾看过一部以他为主角的电视剧,当时这剧还是挺火的。
程秀杰长相不俗,在礼部尚书家做工时,和尚书千金情投意合,两人被赶出家门。然后程秀杰不甘平凡,出去闯荡,邂逅了不少女子,其中最重要的是金国的公主阿史那。
这部剧花了大篇幅去描述两人的爱恨情仇,相爱相杀,也为收复金国立下了汗马功劳。
现在戚世钦所在的西北就是剧情发生地。
说起来戚世钦和程秀杰的遭遇还是挺有意思的,他是被未来的亡国皇帝救了小命,而对方是救了造反者朱王一家。
来到西北之后,戚世钦就瞄准了定远侯世子,林泉在禹州有着冷面寒枪的称号,林家枪法很是了得。他从小就被父亲严加管教,连交个朋友都会被父亲约束,每天都要待在府里练习枪法和读书,很少能出去玩乐。
定远侯很讨厌嬉皮笑脸、轻浮的人,所以林泉才二十三岁身上的气质就像是沉稳的中年人。这些其实是他在父亲的呵斥下为自己添加的保护色,真实的他很想和同龄人在一起打闹。
剧中程秀杰就是这时来到了定远侯府,他的父亲和定远侯有旧。而林泉对有个岁数相差不大的人的到来很惊喜,于是就很喜欢这个堂哥。
其实这本没什么,程秀杰为人仁义、善良,大体来说还是很值得相交的人。他在黑白两道都吃的通,在江湖上有着侠义名声的义贤庄的老大就和他很要好。
义贤庄的庄主为人好客、热情,经常接济一些百姓,当然他们的业务就是拦路打劫,包括找上门去抢。
据说都是抢一些贪官污吏的东西,他们自称自己是一支仁义之师。这里面的水分戚世钦也不想多说什么,他当初路过的时候都差点被人当肥羊给宰了。气质太清贵了也是没办法,土匪都以为他出身大户家庭,有钱着呢。
庄主有一个很受宠爱的女儿笑笑,性子刁蛮、古灵精怪的,她跟着程秀杰来到了禹州。
程秀杰不方便把土匪头子的女儿带到官兵家里去住,定远侯为他在军中安排了事情,不能随便出营。笑笑天天闹着要程秀杰带她到处玩,程秀杰只好把人托付给自己的堂弟林泉。
活到二十三岁,林泉是第一次和一个女孩相处的这么近。有程秀杰帮他在父亲面前瞒着,他和小姑娘在外面玩的很高兴,也对这个爱笑的女孩动心了。
他开始受不了自己古板严肃的父亲,这一根导火索把他心里的火山给点燃了,之后发生的一些事让他离开家,和义贤庄的人搅和在一起,最终家破人亡,自已也被万箭穿心而死。
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女孩走到这一步,也说不清林泉在父母死的时候是否后悔,但他那时已经没有后路可以走了。
戚世钦觉得这家伙还可以挽救一下,不论是身为先知者,还是两世的天才生活,让戚世钦的骨子里带着一股傲慢,他瞧不起义贤庄,不过盖着一块遮羞布的土匪窝而已。
他既然要报答小豆丁皇子的救命之恩,便要给自己的阵营多拉一些人手才好,定远侯忠义,很注重自己的名声,一直向着朝廷,就这么死了太便宜了。
该怎么接近人呢?这家伙天天又不怎么出门,定远侯管的太紧了,也不知道适当放松一些,难怪你儿子要跑。
正在戚世钦苦恼的时候,他发现自己雕琢的一个白玉美人像失踪了。城里这段时间一直有富户丢东西,没想到居然搁在他自己身上了。
作为一个末世生存的人,标配就是异能。他也不例外,空间系和精神系双系异能,高中上课上到一半,外面的天象就变了,回到家后,戚世钦昏迷了几天,醒来后除了觉醒异能,脑海里还出现了一篇心法。
这篇心法能让他吞噬大地中的生机,不过却很有限,最大补的自然是人,这方法有些残忍,这才是他想要来打仗的最大原因,战场上全是送上门来的补品,能快速提高他的异能。
到西北的一路上,土匪窝都让他给端了不少,空间也能打开了,他用现代的一块手表和邺城里经营一家古董店的王老板交换了一块极品美玉并稍许银两。
玉身玲珑剔透,无一丝杂质,隐隐约约带着乳白色的光。
戚世钦每天细心的雕琢,对象自然就是他两世以来唯一的初恋魏景书了。尽管他恨不得让自己死,可戚世钦还是放不下,初恋总是令人难忘的。
自己老婆的像被人偷走了,戚世钦当然不高兴了,暗自下定决心,定要让那小偷好看。
等了几晚,这贼人终于出现了,只见那人身形瘦小,穿着一身夜行衣,脸上也蒙着黑布,正在房顶上疾跑,身后有衙役追着。
原来这小偷近段时间偷了好几家,那些人早已报了官,县衙里一直在查。
小偷轻功不错,一直往那边林子里跑,估摸着快要把人甩了。戚世钦跟了上去,两个人很快交了手,小偷一手鞭法使的不错,在空气中咧咧作响,不过片刻,他就把人揍趴下了。
“我的那块玉像呢?”
董笑笑哼了一声,恼声道:“你快把我放开。”这人一脚踩在她背上,脸贴在地上,她从来就没有这么丢脸过。
“你是个女人?”戚世钦愣了一下,让人站了起来,不过剑还是指着对方:“我虽然不打女人,但你要主动招惹我,我可是不会跟你客气的,快点把我的东西交出来。”
“我拿过的东西那么多,我怎么知道你的是什么,再说了,那些东西都被人拿去接济贫民百姓了。”董笑笑当然记得那个白玉美人了,不说那玉的漂亮让她心生喜爱,就是这个玉的主人……长的如此俊美,她也是记在心里的。
但是这人对她如此无礼,她才不要还给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