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身英格兰/Think of England_分卷阅读_14
作者:K.J. Charles      更新:2020-06-11 01:31      字数:1999
  “你以为怎么拿到的?”达希尔瓦气道。
  “外交部的人。恐吓信。难道阿姆斯特朗在贩卖国家机要?”一个念头几乎将他击垮,后颈寒毛直竖。“今天早上你说他需要另一场战争。”
  达希尔瓦做了个深呼吸,将文件都装回文件夹,把他们刚才抽阅的部分排列整齐。“我们先离开这里。东西收好,别留痕迹。而且你不能吐露一个字。在我们逃出这栋别墅前,我不管你多生气,今日所见所闻都要保密。这个橱柜里的证据足够判阿姆斯特朗五次绞刑,但我们还在他们家里,寡不敌众,孤立无援。”
  “你不是认真的吧。”
  “我不认真?”达希尔瓦嗤声道,“严重叛国?国家机密?拉法叶求援后陈尸河底?噢,该死。他们何时邀请你的,柯提斯?在拉法叶去找你之前或之后?”
  “之后。”柯提斯警觉地打了个寒颤。“但亨利爵士是休伯特爵士的同学,我是他侄子,这邀请不算突兀……”虽然当时他的确实认为邀请来得正是时候。“你认为他们邀请我是为了打探我知道多少?”
  “我不知道。这里面还有其他事情。拉法叶不是唯一一个头破血流在泰晤士河被发现的人。”
  “什么?”
  “还有一个受害者。他怒火中烧,曾考虑公布一切,将恐吓信交给有关当局。不久他就失踪了,几天后他的尸体在河里被发现,头上破了个窟窿。肇因是失控的拦路抢劫。法医断定的结果。”
  “上帝啊。你认为——”
  “没错。”达希尔瓦嘲弄道。“从水里捞起来的拉法叶和恐吓信的受害者,再加上两个消失的人?听起来像巧合吗?”
  “不,”柯提斯沉重道,“不是巧合。”
  “我想阿姆斯特朗家的人为了保守他们的秘密不惜杀人,我们必须做最坏的打算。如果我们把这些信息带出去,他们就要人头落地了。要是被他们发现我们知道些什么,除了把我们杀了灭口还有什么选择?只要我们还在这栋房子里,他们就占上风。如果你不能保守秘密,我们就和死了无异。”
  柯提斯皱眉。“你认为我们得对付多少人?只有阿姆斯特朗一家,还是——”
  “再加上一些仆人。我觉得人力少了没法布置这种阴谋。或许人多口杂,但——”
  “你知道他的家仆里有不少人是军队出身。”柯提斯道。
  “我本来不知道。”看来达希尔瓦并不乐意听到这消息。
  “休伯特爵士的长子马丁死于第一次布尔战争。为了缅怀马丁,战后休伯特爵士尽可能照料原先和他一个连的本地军人。他昨天才跟我聊过。”他向柯提斯絮絮叨叨马丁是多么备受疼爱,聪明伶俐,令人怀念,在父亲的回忆里活脱脱成了一名英雄。仿佛其他死于雅各布斯达尔事件的男人都没有以泪洗面的父亲。“退役津贴不够维持生活,而这里环境比工厂好得多。这些男人受过训练,志在效忠,他们会不会愿意为他杀人……”
  达希尔瓦蹙眉,“我看我们还是避免知道答案为妙。别被逮住。”
  “丑话说在前头,我可不擅长装聋作哑。”
  “那就学。我们必须把这些文件移送法办,被埋在红木林下的墓穴里可干不了。直到我们能离开前,你都要表现得一如往常。跟阿姆斯特朗玩几局台球,跟休伯特爵士聊些军中事迹。”
  “我收到的邀请是两周参访,”柯提斯道,“我没办法在这毒蛇窝待上两周,还——”还得和谋杀了他战友的男人一同寻欢作乐。这个念头让他无法忍受,光是想想都像同流合污。
  达希尔瓦的目光紧紧跟着他。“你不必待在这。我会尽快把你送出去,不让任何人起疑。交给我,柯提斯。我来想办法。”
  柯提斯点头,对那双黑眼睛里饱含的理解涌起一股无以名状的感激。“我……实在是,谢谢你。”
  “等我想到办法再谢不迟。明天再讨论,我们已经在这停留太久了。”他说话同时关上最后一个抽屉,用金属片锁好柜子,收起他的手电筒。“好了,我们走。”
  柯提斯转身把门推开。而在另一侧,导线从电接点上的锡灰断开了。室内突然大放光明,刺痛着他们已习惯了黑暗的眼睛。还有那依稀可闻的,是在别墅某处响起的警铃。
  [1]EdgarWallace,英国小说家,各类著作销量超过5000万本,是20世纪最高产的惊悚小说家之一;后一位E.PhillipsOppenheim,亦是英国小说家,以类型小说闻名,著作亦颇丰。
  [2]AlfredTennyson,英国十九世纪的桂冠诗人,在世时就获得了极高的声誉。诗作题材广泛,想象力丰富,词藻华丽。
  [3]英国诗人威廉·埃内斯特·亨利(WillaimErnestHenley)的名篇。
  [4]出自英国诗人亨利·纽伯特(HenryNewbolt)的诗作《生命火炬》(Vita?Lampada,1892),下句“被献血染红的沙土”亦出自本篇。
  [5]Seurat,十九世纪法国印象派画家,其画作特点是以纯色彩点构成风景画面。
  [6]TheNewAge是创立于1894年的英国文学杂志。
  [7]GeneralGordon,查理·乔治·戈登,英国陆军少将。曾随英法联军来到中国,后因协助朝廷与太平军作战,获得慈禧太后封赏黄马褂而得到“中国人戈登”之绰号。
  [8]Fragmentalist,此处应指文学里以小见大、印象派式的片段主义,从上文看,达希尔瓦应是片段主义者。
  第五章
  “该死,”柯提斯简直难以相信自己方才干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