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友有病_分卷阅读_136
作者:棠眠      更新:2020-11-28 22:24      字数:3241
  “小姐,阿浓少爷应该不在这里。”
  这地方什么三教九流的都有,陈高怕出什么事,见安沅没找到人就催着走。
  安沅站着没动。
  她有种直觉,直觉沈浓就在这个地方。
  再次环顾了肮脏的箱子,安沅视线落在了石头砌的垃圾箱上,箱子上面搭了一层灰黑看不清原本颜色的破布。
  “小姐那里脏……”
  陈高说话的期间,安沅已经掀开了那张布。
  布一掀开,一只只老鼠顺着勾缝逃窜,垃圾箱里有各种散发着恶臭的垃圾,安沅手里的电筒往墙角一照,椭圆的光晕里,沈浓蹲坐在墙角,黑乎乎地眼睛不惧强光,就那么直直地盯着安沅。
  周围的臭味,像是死鱼不知道放了多少天。
  沈浓穿的是他失踪时候穿的校服,纯白色衬衣什么颜色都有,就是不见白色。
  发黄的头发,粘的不知道是哪家厨余,已经干在侧脸上。
  原本安沅就觉得沈浓这头发长得不够黑,这次正好又全剃了。
  “阿浓少爷?!”
  陈高惊了一惊,没想到沈浓竟然真的在里面,看样子还在里面一段时间了。
  “别进去,让他自己出来。”
  陈高要进去带沈浓出来,安沅阻了阻,手上的手电筒照亮了沈浓前面的路:“浓浓,出来。”
  这几天沈浓一次都没想起过安沅的声音,但此时听到她的声音,就像是脑子里被注进了凉水,从脑子到身体沈浓打了个寒颤。
  空洞的黑眸里有了点内容。
  “浓浓,出来。”
  沈浓脚动了动,手撑着湿滑地面试着站起来,笔直地走向安沅。
  “拿钱随便找一家买张厚床单,浓浓这个样子坐不了车。”
  安沅交代完了陈高,随着沈浓走近,除了臭味,安沅还看见了沈浓脏衣服下掩盖的猩红。
  幸好他把衣服弄脏了,想到沈广福那七十七刀,沈浓这件白衬衣应该全都是血。
  “我来带你回家。”
  “有我地方就是你家,你忘了我跟你说过。”
  “你找不到回家的路,所以我来接你了。”
  安沅本以为见到沈浓她会言拙,但这些话很自然的就从她嘴里说了出来。
  她来这里是为了接沈浓回家。
  在垃圾桶待了几天,老鼠似乎已经把沈浓当做了同类,安沅听到不停的吱吱声,安沅拿着棍子戳了戳沈浓的裤脚,一只巴在沈浓裤腿里的小老鼠飞速地跑进了暗沟。
  沈浓任由安沅动作,在安沅直起腰的时候握住了棍子的另一边:“我跟你回家。”
  安沅扬起唇:“以后别把自己弄得那么脏了,再那么脏我就不接你了。”
  “好。”
  沈浓答应的很快,点头的动作却很迟缓。
  整个人就像是放了很久的机器重新启动,连眼珠子都不会动一下,只会紧紧盯着她。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0-07-20 01:04:05~2020-07-20 21:29:4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第129章 豢养千金8
  安新钧第二天一早才知道安沅把沈浓找回来了。
  沈广福死了之后, 他暗地里找沈浓,反正沈广福死的事已经有人怀疑是他下的狠手,污水都泼在了他身上, 那他还不如真解决了沈浓。
  谁知道沈浓命大,竟然躲得严严实实, 他的人一点踪迹都没寻到, 反而被安沅找到了。
  “人躲在哪里?”
  “陈高说是躲在了沈广福死了的那个巷子里头,藏在垃圾桶里,人像是被吓傻了。”
  “傻了?”
  安新钧重复了一遍,傻了倒是好了,安沅不可能喜欢一个小傻子。
  “可不是傻了,一句话都不说, 人呆呆的什么都不会做,只会跟着小姐。”
  安新钧蹙了蹙眉, 听到跟着安沅, 他就觉得没好事。
  傻子很很多种,让人最厌恶的当然是发疯,流口水,臭不可闻。
  但沈浓的傻却恰是最让人能接受,让人最疼惜, 双眸空洞,安安静静,像是全世界都没了,只能依赖一个人。
  沈浓跟安沅坐在花园里, 安沅嘴巴张合不停,像是在给沈浓唱歌。
  沈浓神色温顺,手指捏着安沅的衣摆。
  安新钧掀开了蕾丝窗帘, 靠在落地窗边看了半晌,不管沈浓是装的还是真的,他这个样子不止不会让安沅厌恶,还会让安沅更亲近她。
  人为什么喜欢宠物,因为宠物认定了谁是主人,就会跟在他的屁股后面走动,除却他之外的人都与他无关。
  宠物弱小,柔软,没有主人的保护就会死去。
  现在的沈浓对安沅来说就是一只完美的宠物。
  不管安沅开始养沈浓抱着什么想法,但安新钧知道,现在已经没有逆转的可能。
  安启明就要回来了,他想杀沈浓也没了机会。
  “少爷你不知道,昨天晚上沈浓找回来的样子可恶心了,身上除了跳蚤就是被老鼠咬的牙印,他那身衣裳都看不清颜色,一到家小姐就亲手给烧了。”
  “那么脏的东西她也能亲手。”
  安新钧扯了扯唇,放下了窗帘不再看外面的景色,既然安沅这里扭转不了,他只可能从别的地方想办法。
  安启明又不止安沅一个孩子。
  *
  “你看我们在太阳下。”
  沈浓空洞的目光,安沅从不适应到适应,唱完了歌,安沅手挡在眼睛上,指了指天上的金灿灿的阳光,“晒晒太阳心情会好。”
  从昨天开始沈浓除了说“回家”,之后就没说过任何话。
  他这样安沅反而安心,至少证明杀了亲生父亲对他来说,并不是一件无动于衷的事情,至于说话,她相信时间会慢慢让沈浓恢复正常。
  “我已经帮你跟学校老师请了假,我也请了假,这段日子我就在家里陪着你,等到你好为止。”
  沈浓眨了眨眼像是赞同。
  “我们走走吧?”
  沈浓扶着椅子站了起来,走在安沅的旁边,脚一瘸一拐。
  “我们慢慢走。”
  安沅牵着沈浓不提他脚的事情。医生看过他的脚,从骨头到外表都没什么问题,不是身体的问题,那就是心理的问题了。
  心理的问题反应到了他身上,让他仿佛残缺了一部分。
  稍稍走了几圈,安沅怕沈浓渴了把他带回了屋里。
  到厨房安沅打开了牛奶瓶。
  “这段时间你不在,好多牛奶都没人喝,王婶倒了至少有六七瓶。”
  把两个杯子灌满,安沅看沈浓接过,她也举杯抿了一口。
  下一刻,握着的杯子被轻轻取下,安沅一怔,就看到沈浓把杯子对在嘴边,把剩下的牛奶喝完。
  他喉咙咕噜咕噜跟以往没什么差别。
  安沅故作生气地板着脸:“你又这样!”
  把最后一滴牛奶喝净,沈浓瘸着腿,拉着安沅到水池边把两个杯子洗净。
  沈浓的目光专注地看着水流,擦干净杯子和手才重新牵着安沅。
  微凉的手指搭在手上,安沅心里柔软一片:“浓浓你很快就会好的。”
  沈浓眨了眨眼,狭长的凤眼就像是有凤蝶飞过。
  他的状态让安沅有些愧疚,其实她是可以早点找到他的,但就是因为担忧他的人格问题,所以才过了那么多天才去找他。
  而他算是在那个垃圾桶里等了她那么多天。
  想来想去,她跟沈浓都没错,错的是安新钧。
  杀了沈广福的是沈浓,但沈广福会出现还顺利绑走沈浓,这一切的源头都是因为安新钧。
  是她把人心想的太简单,安新钧怎么可能容得下沈浓,安新钧没来安家之前是个一无所有的人,他从安家得到了一切,这一切眼看会被沈浓夺走,他怎么可能愿意。
  原主对他好的时候他不重视,但却又贪恋原主能给他的一切,他还真是想得美。
  “爸爸,之前哥哥不是要出国留学,我们现在洋人的客户那么多,要不然会让哥哥出国学习几年。”
  安启明一回来,安沅在餐桌上就提了让安新钧去留学,“说不定我们家的产业能做到国外去。”
  安新钧知道安沅会出手,要是之前他年纪不大,因为流言想脱离她的时候,他一定会兴高采烈的走了,但现在他怎么都不可能离开安家。
  “我现在这个年纪,出国留学学校大约已经不要了。”安新钧脸上虽然带着笑容,但神情落寞,看他这个样子众人立刻就能想起,当初安新钧适龄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出国留学。
  当初安沅抱着安新钧哪儿都不准他去,但现在却撵着人走,物是人非,谁能想到安沅能绝情成这样。
  安沅当做看不懂桌上的沉静,认真说道:“怎么可能,大哥你才二十多岁,就是三四十,只要给美元,哪个学校会不收。”
  “沅沅就那么想让哥哥走?我还记得之前,我要走,你哭了一个星期,后面决定不走,你跟我说一辈子都跟我不分开。”
  想起以前,安新钧的表情有些恍惚,安沅对他好的时候他习惯了,现在触到她脸上的疏离,他才惊觉她以前是对他有多好。
  虽然任性霸道,但她那时候眼里只有他,所有好的东西都乐意跟他分享,而不是现在他给她买昂贵的钻石项链,她也像是看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