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吧,孩子归谁_第106章
作者:太紫重玄      更新:2020-06-08 23:28      字数:2647
  “正是。”韩梦柳笑着将网交给围场侍从,“他不让我再跑了,因此只猎到一头鹿并一只狡兔。”
  夏昭亦将网递上,“你身子重要,约略耍耍也就是了,以后多得是机会。”
  “明白。”韩梦柳脱下束腹的小衣,“让他们拿下去清理干净,我们烤着吃。这等生鲜山珍,比之从前的暖锅又有大大不同。”
  篝火生起,木架搭好,清理并加入佐料略作腌制的全鹿与狡兔送上,李怡、杜松风与夏昭都是头回亲见生烤全活的兽类,无处下手,韩梦柳便主动担起责任,一面刷油一面转动木架。
  杜松风好奇地凑上去观察,“咦?这肉上似乎有许多刀纹?”
  “杜公子好眼力。”韩梦柳道,“是方才围场的人清理时切的,方便烤,否则这么一大头全的,等到下顿饭也熟不了。”
  “原来如此。这火生得似乎也很是不同……”杜松风又往前凑凑,还伸出手欲摸火架。
  李怡赶紧按着他的肩膀将人揪回来,“当心烫着!你怎么什么都敢摸呢。”
  “我不是要摸。”杜松风扭头认真并不满地望着李怡,“我就是想靠近了试试有多热。”
  “试那干嘛?就你问题多。”
  杜松风不忿地坐着,韩梦柳笑道:“其实杜公子想的不错,梁州属边塞,牧人居多,用火之处亦多,生火之法自与中原不同,此火中大概也有些特别的燃料。”
  杜松风扭头瞪了李怡一下,一副“看吧”的神情。李怡就当没看见,反正他坚决不允许土木公这家伙掉以轻心做危险的事。
  置身于草原,四人随意聊着,不多时,油香之气由篝火中心升起,迅速向四周弥漫,令人食指大动。李怡舔舔嘴唇,“韩兄,可能吃了么?”杜松风与夏昭虽未说话,但也目露精光。然而韩梦柳不动声色,只淡淡道了句“快了”。
  这一“快”又是不少时候,杜松风肚子“咕咕”叫起来,他尴尬地红了脸,只好吃围场送来的果品掩饰。
  好容易兔子可以吃了,却因为他身怀有孕不可食兔肉,就只眼巴巴地看着李怡与夏昭大快朵颐,好在还有韩梦柳陪他。又过去许久,鹿肉终于烤好,围场的侍从将其切开装盘,一人一份。杜松风开开心心吃起来,唇齿溢满肉香。
  韩梦柳道:“这一顿吃完,怕是得先回客栈一趟,再议其他。”
  杜松风愣愣地从盘子上抬头,“为何?”
  韩梦柳笑了一下,并未答话。杜松风更愣了,扭头以眼神询问李怡,李怡原本也愣着,看向韩梦柳欲寻答案,只见韩梦柳又意有所指地笑了一下,李怡顿时明白过来。再看夏昭,夏昭也正望着韩梦柳,脸颊微微泛红。
  李怡望向杜松风的盘子几乎被鹿肉堆满,不禁道:“土木公,你少吃些。”
  “唔?”杜松风整个头都是懵的,“又是为何?”
  “哎。”李怡蹙眉想了想,避重就轻道,“怕你吃撑了。”
  “我不撑。”杜松风小声说了一句,但心中疑虑重重,便用不信任的古怪眼神盯着李怡,李怡无奈,只好凑到他耳边道:“鹿肉乃纯阳之物……”
  话未说完,杜松风就懂了,脸也跟着红了:他自然知道鹿肉性/淫,只是今日看到了从未见过的塞外景观,开心过头,就忽略了。再者方才韩梦柳之言听着像是有什么重要的事,他就更没往开玩笑这方面想。
  李怡叫他不要多吃,怕是担心他吃多了会在大家面前……哎。李怡想的也有道理,毕竟他这身子自己经常控制不了,真要有个什么,确实很丢脸。还是少吃些吧。
  不过自打跟李怡在一起后,时不时就云雨一番,他觉得,曾经那种颇为强烈的症状已经好多了。
  杜松风放慢了吃的速度,等到大家都吃得差不多了,便推开盘子。鹿肉还剩很多,围场的人说可以制成肉干让他们回京时带走,他就又有点期待。再静静地感受一番,身子还好,并无什么不同,看来那些说法亦有言过其实之处。
  李怡道这样的场面理应有牧人歌舞助兴,但既没有,他便自告奋勇献丑,将近来学习的武艺演练一番,算是消食也是自娱,请夏昭与韩梦柳两位高手指点。说完便拉开架势操练起来,拳脚之间煞有其事。
  杜松风从前虽已看过许多遍,但此时依旧不厌烦,更发现李怡似乎的确有了些进步。高兴敬佩的同时,更暗下决心,等肚子里这孩子出世后,他要跟李怡一同学。
  韩梦柳兴致很好,索性起身与李怡招呼起来,他站着不动仅凭一只手,就将李怡逗得团团转。最后李怡气喘吁吁弯着腰摆手,苦着脸道:“韩兄,不带你这样欺负人的。”
  韩梦柳笑道:“练武最忌闭门造车,多与高手过招,进境可一日千里。”
  “是啊。”李怡嘻嘻笑起来,“就韩兄方才那几下,都够我学好几年的。”
  韩梦柳无奈再笑,夏昭少见地接话道:“你这个年纪,学武本就不易,但见你方才颇有架势,想必是下了苦功。继续努力,定会不错。”
  李怡恭敬一揖,“多谢赵公子,在下一定努力。”
  离开围场时已近黄昏,四人回到客栈,约定晚饭及夜里的安排各自随意。李怡与杜松风先睡了一觉,养足精神后去逛夜市。
  朔宁城的夜市亦是一派边塞景象,门面小摊里卖的毡毯厚实,花纹颇有西域之风,珠宝首饰亦以珍珠宝石羽毛之类为主,初春瓜果尚未熟,货架上卖的大多是果干果脯,另有金器酒器各具形态,碧玉翡翠不知真假,自然还有杜松风最喜欢的匕首。
  彼时杜松风正捧着李怡怕他吃多了肉塞住心专给他在集市上买的果茶,目光碰到前方大树下一个番人小摊,便像被吸引一般走了过去。
  坐在地上一身番人打扮的摊主抬起头,看到杜松风,愣了一下。杜松风也用那双清亮的眸子打量摊主:面容苍老却精神矍铄,身体虽瘦却十分硬朗。
  二人这么对视,杜松风觉得有些失礼,连忙躬了躬身,“老人家不是齐人?”
  摊主点点头,“我是乌兹人。”
  乌兹乃梁州北边的大国,二十年前曾与大齐有过战争,如今关系尚可,杜松风心中有些小慌,坚持淡定道:“老人家的齐语说得很好。”
  “许多乌兹人从小便学齐语。”摊主认真地盯着杜松风,“我在乌兹、大齐、交赤行走多年,各地的话都会说。”
  “哦。”杜松风微笑起来,“老人家生意做得颇大。”
  “混日子罢了。”摊主依旧盯着杜松风。
  杜松风有些尴尬,正想往后退,李怡凑了上来,急切道:“我不过找零拖了些时候,你怎么不说一声就跑?这人生地不熟的……”
  “唔。”杜松风低声道,“远远看见这里卖匕首,就来瞧瞧。”
  “那你要同我说嘛……”
  卖匕首的摊主又去看李怡,再看杜松风隆起的肚子,郑重的神情中更添困惑。
  李怡道:“你看上什么了?”
  杜松风这才扫过地上摆满货物的毡毯,双目亮起来,“这些都挺不错的,各有千秋。”
  李怡失笑,“那怎么办?都给你买回去?”
  “并非这个意思。”杜松风小声道,“我再看看。”
  此时摊主突然道:“公子看上哪个了?我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