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六零空间纪事_分卷阅读_56
作者:东门饕宴      更新:2020-07-27 16:22      字数:4671
  毕竟现在的香港晚上帮派间的聚众斗殴还是挺常见的,一般的小老百姓晚上的时候都不会走的太偏僻。
  至于说两个人敢不敢偷偷摸摸的做什么坏事儿?那也太不把李建国放在眼里了吧,他的那两个耳朵可不是摆设。分分钟给你们全都揪出来。
  正好今天两兄弟撞到了一起。李老太和李老头上了年纪,就喜欢小辈们坐在一起热热闹闹的一大桌子,看得让人心头欢喜。
  为了让老人高兴,大家也都有了约定俗成的默契,每个月不管多忙总要有几天是大家要聚在一起去吃几顿饭的。
  虽然李老太渐渐的上了年纪,但是身体倒也算硬朗,依旧是李家厨房里的第一把手,其地位无人可以撼动。
  这厢,锻炼身体外加指导小石头和王专训练的李建国被围观在一旁的王魁、豹子和乌鸦等人邀战。
  因为好久都没有和兄弟们放开手脚好好练练的李建国也是毫不含糊,和王魁等人你来我往的耍了起来,导致这训练场上一路尘土飞扬,粘了他一身。
  洗了个澡之后,李建国扒了扒还有些湿润的头发,在李老头坐到饭桌上之后,也跟着坐了下来。
  因为李家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笑呵呵的吃起了饭。
  在饭桌上的时候,小石头发现了一个比较奇怪的事情。
  那就是,身为万年小吃货的李秋,居然吃得有些心不在焉了,这可是个大事情,值得关注。
  小石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抬头的瞬间,小石头就对上了李建国的视线,两个人一起隐晦的看了眼李秋,小石头用眼神表示,‘这件事你不要插手,放着我来。’李建国不置可否的耸耸肩,行,你来就你来。
  吃完饭,因为李秋是小石头的重点关注对象,所以一看到平时没心没肺的李秋正站在厨房门口,探头探脑,鬼鬼祟祟的,这让本来就觉得李秋不对劲的小石头瞬间警觉了起来。
  装作和王专说话,实际上隐藏在李秋视觉死角偷偷观察的小石头,看着李秋自以为隐蔽的把从饭桌上收下来的吃剩的饭菜一趟接着一趟的偷渡回自己的房间。
  这让小石头有些纳闷儿,可能是因为李秋刚好是属于那种和王川专好相反的,吃不胖的体质,所以即使吃的很多,但是实际上她也只是脸圆了一点,身材并不胖。
  所以虽然一开始,赵红梅对她的饮食多有控制,但是后来慢慢的也就随她去了。
  所以李秋如果只是因为想吃东西的话,完全犯不着这样偷偷摸摸的把东西拖回房间里。
  这里面一定有猫腻,揉着下巴一脸睿智的小石头对自己的判断十分的自信。
  事实也确实像小石头想的那样。
  到了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李秋一咕噜的从床上爬了起来,弯下腰从床底下拿出了一个木制的手提大饭盒,把自己从厨房偷偷拿出来的饭菜小心的装进了饭盒里。
  能看得出来她对这件事是非常上心的,所有的饭菜都被她重新装到了一开始被藏到房间里的盘子里,这个盘子比较小,饭菜装进去看着满满当当的,一点也看不出来是吃剩的饭菜。
  这对李秋这个没心没肺的来说已经是十分不可思议了。
  然后,她跨上了饭盒,轻手轻脚的走出了房间,在路过屋里的一个玻璃镜的时候,她还特意停住脚步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衣服和头发。
  仔细看,当初那个在姐妹里毫不起眼的小丫头也已经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眉眼含笑的样子带着醉人的春光。李秋也是一个大姑娘了。
  不提李秋这边小心翼翼的避过老爸和二姐灵敏的耳朵出门,在距离李宅不到一公里远的一栋废弃的楼房里正坐着几个三五成群的年轻人,神色疲惫。
  “唉,饿死我了,阿雷你说那个小姑娘今天还会过来送东西吗?”其中一个二十出头的男人揉了揉肚子问着旁边那个闭目养神的男子。
  然后也不等阿雷回答,又自顾自的说道:“你这小子,在家里的时候也不见得你这么招人喜欢啊,怎么大家都是这么狼狈的逃到香港来了,反而有女生喜欢你了,看样子还是个富小姐。我上次路过的时候偷偷瞟了她家一眼,啧啧,真气派。”
  旁边的阿雷沉默不语。
  “唉,你要是不追我可追了。”那人看阿雷还是不说话,开始激将他。
  “我们配不上。”阿雷开口说出了今天晚上的第一句话。
  “哎,那有什么配不上的,没来香港之前我们好歹也都是高中毕业的知识青年,怎么就配不上了?”话语中带着可见的优越感。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发烧了,一觉醒来头好晕,思绪好混乱,肥不了了,看在我轻伤不下火线的份上,你们还不给我一个爱的么么哒吗~
  第071章
  “知识青年?”况雷听到身旁人嘴里吐出的这个名词, 略带讽刺的勾了勾唇角。
  “知识青年又怎么了?知识青年现在还不是蹲在这个破楼里饿肚子?没什么了不起。”
  旁边的人张了张嘴,想要反驳什么,但是最后又颓然的闭上了。
  是啊, 知识青年有什么了不起, 有文化又如何?自己还不是要像个乞丐一样匆匆忙忙的离开大陆, 灰头土脸的蜷缩在这个烂尾楼里, 期冀着人家小姑娘送上来的一口饭菜, 来拯救自己饥肠辘辘的脾胃。这要是搁在以前,估计别人怎么说自己都是不信的。自己又有什么可骄傲的?
  是时候放下从小到大在旁人艳羡和尊敬的目光中滋养出来的不必要的骄傲了,你范文只是一个逃港的流民, 一个居无定所,衣食无着的流民。
  “阿雷, 你说如果我们没有把那个狗.日的大队长给打破头,我们是不是就会是另外一种活法了。”
  “没有如果。”阿雷回答。
  是啊,没有如果。
  想通了这点,范文学着况雷将头后仰靠在墙上闭目养神, 一次来抵抗一次比一次迫切的进食欲望。
  此时的李宅, 李秋像是一个芭蕾舞者一样用脚尖着地,踮着脚, 像是规避雷场里的地雷一样, 慢慢, 慢慢的蹭出了‘雷区’,然后才悄悄地松了一口气,挎着手里的饭盒, 带着一丝略带期盼的雀跃,脚步轻盈的走出了李宅。
  可是她不知道的是,就在她前脚刚刚踏出李宅之后,她的后面就跟上了两条尾巴。
  一大一小,大的是李建国,小的是小石头。
  本来李建国是想遵守和小石头的约定,不插手李秋这个事情的。但是在晚上的时候,李秋自以为的,小心翼翼的躲避,并没有绕过他灵敏的耳朵。
  尤其是在这样水龙头滴水的声音都清晰可闻的夜晚,她的脚尖落到地上时所形成的轻微的声响,在李建国听来和在他面前走路毫无区别。
  前两天的时候李建国因为要接应一宗任务,所以并没有在家。这也让李秋前两天晚上幸运的躲过了李建国的耳朵。
  李夏毕竟不是像李建国这样进过特殊训练,警惕性极强的人,所以理所当然的被李秋瞒了过去。
  李建国暗中思量了一下,这黑灯瞎火的,虽然李宅附近方圆五里地都被109大队的人清理过了,一般是不会出什么危险的,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是。
  这本来年纪就不大的小女孩后面跟了一个更小的,这让自己怎么放心啊。
  所以后来,他们就形成了:小石头跟着李秋,李建国跟着小石头,这样一个跟着一个队形,互相都不知道自己后面还带着尾巴。
  因为那栋楼离得不远,脚步轻快的李秋走的也不慢,所以很快就到了那栋楼的跟前儿。
  李秋深吸一口气,摸了摸头上自己特意戴上的,上次逛街的时候李夏和李春给她挑的一对淡蓝色的蝴蝶结发卡。
  走动的时候,就像是头上真的有两只蓝色的蝴蝶在随着李秋的脚步飞舞,淑女而又不失少女活泼的气息。
  跟在后面的小石头在心里想着,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大概就是自己三姐这个样子吧。
  自己大姐的初恋在大河村的小树林里的一顿暴揍中结束。
  自己二姐的初恋,总是伴随着拳打脚踢的泼辣劲儿,闹腾无比。两个人都是非典型性的例子。
  反而是自己这个没心没肺的三姐谈起恋爱来,更像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女,有些腼腆而又不失勇敢,眼神里充满了憧憬。
  但愿被李秋所喜欢的那个男人,是一个值得她喜欢的人,不会辜负了自己单纯的三姐的一番情意。
  小石头在心里暗暗的祈祷着。
  “况雷,我来了。”墙外的李秋,在确定自己的着装打扮都没有问题之后,就噙着一抹甜笑走进了那栋楼里。
  伴随着李秋的声音,那些或躺,或坐在水泥地上的人,都刷刷的把自己的目光投到了李秋的身上,但是李秋并不在意这些。
  她哒哒的跑到了况雷的身边。小皮鞋的鞋底和地面接触,在这寂静的夜里,发出清脆的声音。
  “况雷,你饿了吧?你看我今天给你带了红烧肉、玉米饼子、糖醋鱼、还有酸菜猪肉粉条。这酸菜猪肉粉条是我奶奶的拿手菜,可好吃了,你尝尝。”李秋把手里的食盒放下,如数家珍的把菜一样一样的摆到了那个叫况雷的男子的身身边。
  为了节省食盒里有限的空间,李秋给他拿的都是一些荤菜。照她的说法就是,况雷每天东奔西走的,还要找工作,那么累,那么消耗体力,不吃点荤的补充体力怎么行呢。
  看况雷还没有动作,他旁边的范文先抑制不住自己的口水,捏了一大块的红烧肉放进了嘴里。
  “况雷你快尝尝,真香,李秋,你奶奶的手艺真好。”然后冲李秋竖起了一个大拇指,李秋冲他和善的笑了笑作为回应。
  这个人是跟况雷一起来的,应该是他的朋友。自己要在况雷的朋友心目中建立一个良好的形象。
  不知道是谁说过的,想要让一个人接受你,那让他身旁的朋友接受你也是很重要的一步,这就是所谓的农村包围城市,李秋觉得说的挺有道理的。
  “况雷你吃啊,不用跟我客气。”李秋把手里一块夹了很多红烧肉的玉米饼子递到了况雷的面前。
  旁边同样正在饿着肚子的那些人,看着吃得正香的范文,闻着飘散在鼻尖的诱人的香气,全部都有些蠢蠢欲动了。
  但是碍于他们十几年所受的教育,和知识分子的矜持和自尊,他们并没有像一般的流民一样上前讨食。
  况雷叹了一口气,没有接过李秋手里的饼子,而是低声对她说道,“你以后不要到这里来了。”
  李秋一惊,“为什么?!我给你添麻烦了吗?”
  “这里不适合你。”况雷看着李秋,干干净净的脸。干干净净的裙子,和干干净净的小皮鞋,实在和这里的一切格格不入。
  况雷其实真的曾经很认真的想过,如果自己遇到李秋的时候不是这样一副情景,往前一点,至少他不用为生存而发愁,往后一点,自己可能已经凭借着双手挣出了一份家业。偏偏是这个时候,偏偏是这自己最无力,最狼狈的时候。
  “没事,我觉得挺好的呀。”没有听懂他的言外之意的李秋大大咧咧的回答道。
  “而且我喜欢你,你也不讨厌我,我喜欢你为什么不能来这里看你?来这里看你我很开心。”李秋的话语简单且直接,但是却带着一种令人心动的热烈。
  “我来香港之前,用身上最后的一笔钱买了车票,现在全身上下,除了我这个人,有的也就是我这身衣服了。”
  李秋似乎明白了况雷说这话的意思,他是想让她知难而退。
  李秋席地而坐,也不顾地上的灰尘会弄脏她身上的裙子,然后托着下巴说道,“我喜欢你啊。”
  “我是一个流民,每天东躲西藏的,我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我也给不了你未来。”
  “我喜欢你啊。”依旧是这句话。
  “我的家不在这里,我以后有机会肯定是会回去的。”
  “我喜欢你啊。”
  这一连三个的我喜欢,把况雷打得丢盔卸甲,再也说不出任何一句拒绝的话语。
  更何况他对李秋,怎么可能一点好感都没有。
  况雷和李秋的相遇,就像是话本子里专门排练好的桥段一样。
  那天李秋独自一人回家,本应该跟她一起回来的二姐李夏因为李秋的班级有活动,所以就没有跟李秋走在一起。而李秋这个小迷糊又把活动结束的时间给记错了,导致李秋和来接她的人,完美的错过了。
  正好有一个和李秋住的地方不远的一个同学,那天李秋就和她一起回家了。
  这个同学住的地方离学校比李秋家近一些,等她回了家之后李秋还要自己走大概一公里的路。
  其实李秋一直觉得,爱情就是在这刚刚好的时候萌芽的。
  刚刚好的流氓拦路,刚刚好的英雄救美,刚刚好的脚受伤,刚刚好的被背回家的一段路,差个一分一秒,这都不叫爱情,只有在对的时间,李秋遇见了她的刚刚好的人。
  李秋一见钟情了,然后越相处心中越喜欢。
  他说他没有钱,但是爸爸说过,人好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