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子的为官路_分卷阅读_11
作者:
瑞纱 更新:2020-07-26 08:59 字数:4886
看小山难得的露出孩子气的兴奋笑容,叶君书越发觉得这个教学没开错。
叶君书让小山带孩子们去教室,他来给双胞胎喂食,今天的双胞胎有点闹腾,不肯老老实实吃糊糊,所以喂得久了点。
家长们送完孩子,没立刻离开,而是在叶家逗留,三两下聊着天。
今天是开课第一天,他们也是好奇,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是怎么教年纪相仿的孩子读书的。
看叶君书还在艰难喂孩子,旁边一个叔姆便过去搭把手,接过叶君书的活儿,然后让叶君书不用再管,只需关心开课之事就好。
长辈们已经商量好了,他们有孩子来上课的人家,每户各出一人轮流着来帮忙带叶家兄弟,两两一起带一天,顺带帮忙做好中饭,好让叶君书腾开手来专心讲课。
叶家热闹了,生人来得多了,勤哥儿更加黏着哥哥们寸步不离,两只黑亮的眼睛看着人怯怯的,又带着好奇,可惹人疼了。
路哥儿看没什么需要他做的,便带着勤哥儿来蹭课了,小小的一只坐在前排,眼睛亮晶晶的盯着他们的大哥看,小表情可骄傲可骄傲了!
所以实际上,长辈们只需帮忙带一带双胞胎,两个大人看着,还能抽空做自己的事,没谁不乐意的。
辰时三刻还没到,教室里孩子们按高矮顺序自觉坐好,一眼望去满满当当的,四十个座位坐了三十三个,和叶君书之前预估的差不多,叶君书特意看了下,方叔的两个儿子大栓和小栓也来了。
门外,十多个家长密密集集的挨着,和孩子们一样,两眼巴巴的望着讲台上挺拔站立的小少年。
台上,叶君书微微一笑,而后肃容道:“开课!”
第14章 第十四章
“在正式开课之前,我有几点要先申明:第一,我只是个童生,在此之前并无教学经验,我现在能教的,只是最基本的启蒙,如果你们是抱着考科举的念头来学的,那我建议是去正式学堂。”
“第二,我的教学方式和内容与学堂的授课方式是不一样的,我计划是以实际需要来教你们,也就是说,你们日常生活中能用到的,会用到的,将要用到的,而我又知道的,我都会教与你们,当然,如果你们有想学的,可以告知我,我会尽量安排在往后的课程中。”
“第三,我们的教学内容安排是,上午学字,下午学算术。以上,如有异议现在可提出来。”
当初叶君书上学时,先生是直接教他们念书,念几遍后就开始背,全部背得滚瓜烂熟后,就开始写字,每天500大字,进行书法训练,三本启蒙书都能随手默写出来后,就开始第二阶段的教学,声律教育。要学的教材有《声律启蒙》、《幼学琼林》、《千金裘》、《千家诗》、《龙文鞭影》等。
鉴于他开课的目的性及不稳定性,孩子们不用学第二阶段之后的知识,只需要学会写字并运用,所以他是读写并进,等有基础后,就可以教他们写契文之类的,不至于到外面给别人打工时被一些不良东家的文字陷阱坑到。
叶君书说完一段话,全场鸦雀无声,他横扫一眼,在场所有人都目光炯炯的盯着他看。
他轻咳一声,“既然都没异议,那现在开始上课。”
他踱步到长块木板下站定,而后道:“我朝的启蒙书籍有三书:《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今日我们要开始学的,是《百家姓》,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先辈一直传下来的姓氏,有属于自己的称呼……”
首先学习《百家姓》,是叶君书思考良久才下的决定,一来,《百家姓》最贴近百姓生活,学习文字时更直观更容易让人接受。
更重要的一点是,《百家姓》是三大启蒙书里文字最少的,也是不需深刻理解其含义的,只需要知道这个这么念的姓,是这么写的,所以在相同的时间内,这个是最容易学全的。
叶君书的计划是,从最简单的学起,花一个月多的时间,学完这本书。
一天学十个字左右,随时根据进度情况调整,等到正式入冬停课时,正好可以学完这本书。有了这个基础后,后面的两本就更容易学了。
今天是开课第一天,叶君书还开始没正式教学,基本上是先读几遍《百家姓》,有个语感,随后在木板上写下他们的一个个名字,让他们各自对应自己的名字临摹。
自己走几圈,基本每个都亲自示范还手把手教他们各自的名字写法,关乎到自己,每个孩子都十分认真,一个上午就熟练自己的名字了,虽然可能不太好看。
有些学得快的小朋友,还让叶君书教他们写自己阿父阿姆的名字。
下午学习算术,孩子们也不需要深入的学习深奥的算学知识,只需要学会灵活使用四则运算即可,掌握了这些基本的,到时候去做个账房掌柜管事什么的不成问题。
当然,由于阿拉伯数字还没传入大夏,也不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所以在学算术之前,得先学会数字的写法。
叶君书能做的,是让他们多一条改变生活的路。
有好些个孩子很聪明,基本一教就通,如果有条件培养的话说不定真能考个秀才。
尤其是方叔的小儿子小栓,虽说只有六岁,但真机灵,很聪慧,好好培养的话估计会有出息。
有些孩子虽然有些笨拙,但很认真,没有人会讨厌。
穷人家的孩子,果然大部分都很早慧,也很懂事。
……当然,也跟家庭影响有关,叶君书的目光往胡二伯家的小儿子上转了转,写字是有在写字,可是像屁股凳子长了钉子似的,老是动来动去,小眼睛咕噜咕噜的到处乱转,叶君书往他身边走几次,竟然还给他扮鬼脸。
叶君书干脆不管了,反正不影响到其他人就好,如果影响了别人,不用他说,其他家长就先撸袖上阵了。
不知不觉,一天的课程走到尾声,最后,叶君书做总结的同时,下达今晚的任务:“今天的课到此为止,各位同学今天的任务是写十遍自己的名字,并给自己的阿父阿姆展示自己的作业。”
这样,既能让孩子们被家长夸奖,从而更加自信,学得更加积极,又能让家长们知道,他是有真真切切在教孩子们。
一天的课程教完,家长们满意,叶君书也满意。
上课的时候没觉得怎么样,下课送走孩子们后,叶君书只有一个感觉:累!
这个时代的人大都对学习是抱着敬畏的心态,达者为先,就算先生是个年纪比自己小的,大孩子们也没一个不服气在课上闹,除了有个别家里宠惯了的,比较坐不住外,基本都听得学得无比认真,叶君书教得也相对轻松点,可是就算这样还是会觉得疲惫。
下午的课程不长,从未时三刻开始到申时三刻结束,按现代的算法是从下午一点半开始到三点半结束,也就是下午只上两个小时的课。所以下课时时间还算早。
今天是明阿姆和三伯姆看双胞胎,等散学时,三伯姆看这里不需要他了,就挎起篮招呼一声离开。
明阿姆还没走,小致也不愿离开,他的学习兴致正上头,还在和小山叽叽喳喳互相学习对方的名字。
叶君书没管他们,见路哥儿带着勤哥儿也在有模有样的用沙盘练字,便回屋去看双胞胎。
半天不见熟悉的人,双胞胎可想闹了,不过两位长辈哄孩子很有一手,所以双胞胎一天都乐呵呵的,等看到叶君书靠近,手里的玩具顿时一扔,咿呀咿呀的飞速爬过去。
叶君书蹲下身半抱着双胞胎,亲亲这个亲亲那个,双胞胎同样凑过去,软软小小的手伸过去抱抱,印上湿哒哒的吻。
“五娃六娃有没有想大哥啊?”
“呀!”
“啊啊!”
“大哥也很想五娃六娃呢!有没有乖乖的啊?”
“啊呀!”
“啊啊!”
“乖乖的就好,以后也要这么乖知道吗?”
“……”
叶君书一本正经的,天知道他们怎么对上话了,明阿姆在一旁看着笑容都停不下来。
叶君书一边和双胞胎玩闹,一边抽出一丝心神和明阿姆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明阿姆,您过来这边,洛哥儿一直一个人在家行吗?要不让他也过来和路哥儿一起学习?”
明阿姆两个小子一个哥儿三个孩子,大儿子和华叔趁农闲到县城做临时工去了,估计等下雪前再回来,家里只有明阿姆带着两小的在家,明阿姆和小致经常往他家这边来,只留洛哥儿一人在家,叶君书觉得不太妥当。
叶君书这么久都没见过洛哥儿,只在古代版的记忆里有点印象。
明阿姆的这个哥儿,生性害羞内向,很少出门见生人,真正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明阿姆曾经试着扭转洛哥儿的性子,基本能想到的方法都用过,但没什么效果,久而久之,明阿姆也放弃改造洛哥儿了。
就叶君书现在的眼光看来,洛哥儿该不会是天生自闭症吧?这个时代不知有这种病症没人在意,可叶君书觉得就这么放任不管实在不好。
不说其他,单说明阿姆一家对他们家帮助良多,叶君书就不能当做没看见,洛哥儿这样的情况放在这里,可比在后世严重多了。
可惜他没学过这方面的知识,只能用最笨的方法让他多接触人群,希望情况没有他想的那么糟糕。
路哥儿也去学里听课明阿姆是知道的,他认真的考虑了下,然后对叶君书道:“洛哥儿愿意走出家门就不错了,哪会肯在那么多人面前露脸?”
可洛哥儿这么下去不行啊,总要长大的,性子不改改的话,将来怎么说亲?
于是明阿姆果断道:“我明日就让他过来帮忙看孩子。”
叶君书就道:“如果洛哥儿愿意的话,也可以来学一下字。”
“嗨,哥儿家家的,学不学都没什么关系,再说他那性子,是不乐意和这么多人一起待着的,能让他出门就谢天谢地了。”
呃……回想少有的几次见到洛哥儿的画面,不得不承认明阿姆还是真相了的,于是叶君书不说话了,暗暗想着,看到时他能帮上什么忙。
第15章 第十五章
教了几天学后,叶君书有了经验,心中有数,就淡定了,一切都按叶君书教学的计划有条不紊的行进。
勤哥儿上了几天学就坐不住了,到底年纪还小,虽说有哥哥们陪着,但他更想到外面玩。
幸好明阿姆不知用什么方法将洛哥儿说动了,他竟然真的过了来。
只不过从家里宅,变成到叶君书家宅。
洛哥儿小叶君书一岁多,矮叶君书半个头,因常年不出门,皮肤捂得白白的,模样称得上清秀,相比长相出众的叶家兄弟,称得上平凡了。
洛哥儿看到叶家几兄弟,都不敢抬头看,喊了人,声音轻得跟蚊子叫似的,不仔细听根本听不见。
还没等叶君书等人回应,人就躲在明阿姆身后不露面了,如果脚下有个洞,估计会钻进去将自己藏得严严实实的。
叶君书摸摸鼻子,有种自己是洪水猛兽?的感慨,他自我感觉相貌还挺招小哥儿喜欢的,五官挺帅的啊,长大一定是个相貌堂堂的小伙子。
真是太害羞了。
看到明阿姆很无奈的样子,叶君书笑笑没说什么,带着小山出去了,留一屋子的哥儿在屋里耍。
洛哥儿性格腼腆,平时一天呆着也不定能听到他说两句话,但和路哥儿和勤哥儿意外合得来,也放得开。
三个小哥儿窝在路哥儿的房间里,不出来了。
路哥儿和勤哥儿搬着小凳子坐在洛哥儿的旁边,看着他熟稔的在框着的白锻上穿针引线,各色的细线在洛哥儿的牵引下迅速成型,红的花绿的叶,还有色彩斑斓的蝴蝶翩翩起舞,栩栩如生。
两个小哥儿捧着脸惊叹,“哇……”
洛哥儿抿唇羞涩一笑,大方的给两个弟弟看,说道,“虽然我们村里哥儿家不爱拿手帕,但这些带有刺绣的帕子在县里头卖得可好了,县里的哥儿都喜欢。这些是我阿姆到锻庄给我拿的料子,裁剪好了的,我绣好后,阿姆拿回锻庄,这种绣边是最简单的,做好三条有两文钱,绣上花鸟之类的,一条六文钱,如果是很大件的刺绣,可值钱了,据说有一百文钱!”
“哇!”路哥儿继续惊叹,勤哥儿也跟着惊叫,虽然他不知道惊叫个啥。
“洛哥你真厉害,我也想像洛哥这么厉害,赚好多钱给大哥,这样大哥就不用那么辛苦了。”路哥儿羡慕极了,他也想赚钱补贴家用,赚好多好多钱供大哥科考。
“你也可以的。”洛哥儿道,“我教你刺绣,等你学会了就能接活赚钱了。”
“可以吗?”路哥儿握拳,十分激动,“洛哥你愿意教我吗?”
“当然可以。”洛哥儿笑笑道,声音细细小小,但十分清脆,“这是我外姆麽教我的刺绣方法,他也经常指导别人,外姆麽不会介意的。”外姆麽是刺绣高手,他本想将自己的手艺传给自己的哥儿,可惜明阿姆性子是个坐不住的,而且对刺绣没什么天分,纳个鞋子做衣服倒麻溜,但刺绣,还真没点通这个窍,怎么都学不会。
外姆麽只好将希望寄托在其他人身上,比如自己的儿夫郎,而洛哥儿的出生,倒让他外姆麽惊喜了,人刚出生呢,就是个安静的,很少哭闹,果然没让外姆麽失望,洛哥儿人不但耐得住,可以一天坐着不动,在刺绣上也继承外姆麽的天赋,一点就通。
所以洛哥儿虽然只有十来岁,在刺绣上却是十分出色了。
外姆麽还说过,等再过个一两年,他就能绣大件刺绣了!
洛哥儿在家时经常听阿姆叹气,可怜九叔家的境况,觉得自己能帮上忙,自然十分乐意。